河南西华人,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

1950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系,后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班,师从前苏联刑法学家贝斯特洛娃教授专门从事刑法学研究。

1952年返回武汉大学任教。

曾于1980年受委托担任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主犯吴法宪的辩护人,并参加过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修订工作。

曾任武汉大学法律系主任、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和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名誉理事,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约咨询员等职。

与人大高铭暄教授合称为我国刑法学界的“北高南马”。

代表作有《比较刑法原理--外国刑法学总论》《犯罪通论》《刑罚通论》等。

2011年6月22日在武汉去世,享年8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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