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学会六届十次理事会召开

2017-03-15 13:37   湖北省法学会  

在湖北省法学会六届十次理事会上的工作报告

万学斌

(2017年3月10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总结法学会过去一年的工作,明确2017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2月16日至17日,中国法学会在北京召开了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的重要批示。这个批示全文是:“近年来,中国法学会和各级地方法学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推动政治引领、法学研究、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对外交流及自身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此,谨向同志们致以亲切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2017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各级法学会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和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积极发挥咨政建言作用,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有效推动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主动深入基层,努力为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治服务。要继续深化法学会改革,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以严明的纪律、扎实的作风、强有力的制度打造信念坚定、敢于担当的干部队伍。要站在时代的前列,不断创新理念、机制,建设坚强有力、充满活力的群团组织。”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并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受郑少三会长委托,向大家报告工作,并请审议。

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湖北省法学会在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和中国法学会的正确指导下,紧贴中心,奋发有为,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在2016年全国综合考评中位居前列,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委政法委书记王晓东等领导同志多次批示鼓励。

一、强化政治引领,推进法学事业

坚持把政治素质建设作为最重要、最核心、第一位的工作,常抓不懈,用“四个意识”统领法学研究和法学事业发展。一年来,省法学会通过召开党组会、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等途径,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党委关于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突出抓好对所属学科研究会的思想政治引领,通过参加学科研究会年会、论坛、研讨会等活动,传达贯彻中央、省委文件精神。旗帜鲜明地查处极个别法学工作者的错误言论、行为。各学科研究会不断加强法治领域网络舆情的动态分析,及时对互联网、微博、微信等相关信息进行研判,加强对法治热点事件、法律敏感问题的法律、法理解读,引导依法理性解决问题。办好管好用好省法学会网站和各学科研究会网站,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2016年9月15日,省法学会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对湖北省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指导意见》(鄂法会[2016]36号),通过一系列规定动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学会系统得到坚决贯彻执行,确保党的规章、纪律在法学会系统和广大会员中得到有力有效落实,确保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9月27日,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批示:“湖北省法学会的这个指导意见很具体、很明确,值得各省市法学会借鉴。”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批示:“《意见》很好,有些内容要吸收到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中。印发《简报》。” 10月1日,湖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政法委书记王晓东同志批示:“认真学习,抓好落实。”

二、充分发挥优势,完成重大事项

一是受中央政法委员会委托,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承担了《中国共产党党委政法委员会工作条例》(代拟稿)起草任务。省法学会负责条例的组织协调、调研、起草工作,经过形成初稿、征求意见、研究修改、论证完善等四个阶段,优质高效完成起草任务,受到中央政法委肯定。

二是根据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政法委书记王晓东同志指示,组织编写了《湖北省政法机关典型案(事)件选编》,共收集整理案例素材209件,经筛选整理,编写案例评析14件,印刷5000册,发放全省政法机关的领导干部参阅,在全省政法队伍中引起强烈反响。

三是根据省委、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积极参与全省年度目标责任制检查考评工作、以网格化为重点的政法综治维稳基层基础建设调研工作,其中《以网格化为重点的政法综治维稳基层基础建设调研报告》得到省委政法委领导批示肯定。

三、紧紧围绕大局,开展法学研究

坚持把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务实管用、“接地气”研究作为立会之本、立业之基,着力在“四个转变”上下功夫,取得明显成效。即工作重心由法学理论与应用对策研究并重,向立足于解决问题,尤其是解决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的实际问题转变,让“问题导向”研究方法入脑入心;工作平台由自办论坛为主向多元化、多层次合作交流转变,形成联手攻关、协同作战的“大研究”格局;工作方法由一般号召向落实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间清单转变,使重点、难点工作取得突破;自身建设由粗略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省法学会机关呈现出奋发有为新气象。

4月24日至29日,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同志实地考察湖北省法学会工作后指出:“湖北省法学会工作有特点、有成效、有影响,是全国法学会系统以有为谋有位、以有位争取更大作为的典型代表。” 7月24日,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同志在《湖北省法学会201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报告》上作出批示:“湖北省法学会半年工作总结所述该省法学会工作很有特色,特别是他们所提出的‘四个转变’很有新意并发人深省。这是对法学会工作的实化、细化,值得各地法学会借鉴。” 7月27日,湖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政法委书记王晓东批示:“王乐泉会长的重要批示对我们是很大鼓励和促进,我们要认真落实好。”中国法学会《简报》《法制日报》《湖北日报》分别报道了湖北省法学会“跳出‘象牙塔’,融入法治湖北实践”的工作体会和做法。

一是强力推进“短平快”研究。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注重抓好湖北重大法治问题研究,努力回应领导关切。2016年5月,按照王晓东书记在省委政法委全会上提出的“如何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如何依法处置‘僵尸企业’,优化过剩产能”“如何引导‘走出去’企业依法经营,维护企业权益,有效防范风险”“如何发挥海商海事审判职能,服务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绿色发展”“如何在依法办理涉企案件中,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坚持查办案件与规范行为、采取强制措施与保护合法权益、惩治犯罪与挽回损失并重,避免‘案件办了、企业垮了’情形发生”“如何在服务共享发展方面,提供更多便民利民惠民举措,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等课题,迅速组织省内10多名法学专家学者传达学习,制定调研方案,以“短平快”形式组织开展对策研究。在一个多月时间内,先后形成一批高质量成果,通过《专报》报送省委、省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部分成果获省委领导批示,或被省直相关部门采纳。

二是扎实抓好课题研究。圆满完成2015年重点课题结项。共受理课题立项申请34项,立项20项,其中重大课题2项,重点课题8项,一般课题10项。并向省委省政府领导、中国法学会及省直有关部门摘报一批优秀成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立足法治建设与司法改革的现实需要,发布2016年度重点课题指南,共三大类62项,根据“以结代立”结项模式,课题结项工作将于2017年3月进行。加强与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社科联沟通联系,争取省法学会重点课题等级认同实现突破,进一步增强课题的吸引力。

各市州法学会坚持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取得新成效。比如,武汉市法学会《武汉法治发展史》课题研究、咸宁市法学会开展的“省级战略――咸宁实施法治理论研究”等,均得到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肯定。

三是创新开展论坛研究。在办好“法治湖北论坛”的同时,加强同多方面的合作交流,形成密切配合、互相支持,资源共享、协作攻关的良好局面。协助中国法学会举办“弘扬董必武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术研讨会”和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中国民法学研究会2016年学术年会。联合湖北荆楚文化研究会共同召开“荆楚文化与法治湖北”学术研讨会。成功举办第八届“法治湖北论坛”。本次论坛以“法治湖北建设与司法改革”为主题,共征集论文543篇,获奖论文60篇,其中一等奖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15篇,优秀奖30篇,一些优秀成果受到法治建设实际部门的充分关注。

武汉市法学会联合所属警察法学研究会、武汉市检察院、武汉市汉阳区、武汉市黄陂区检察院、武汉市江夏区司法局等单位举办不同形式的专题研讨会和法治论坛,取得很好效果。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同志对武汉市法学会工作给与充分肯定。特别是市属研究会作用的发挥在全国亦属前列,前几天,中国法学会派员专程来汉总结经验。宜昌市法学会举办以“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法治保障研究”为主题的第七届三峡法治论坛,荆门市法学会出版发行第四届“法治荆门论坛” 获奖论文集,咸宁市法学会开辟每周一期的《咸宁日报》“法治咸宁”专版,等等,各具特色,效果良好。

四是积极推进智库研究。各学科研究会以承担高级别项目为抓手,取得一批最佳理论、策略、方法和思想成果,智库服务实现重大突破。宪法学研究会、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地方立法研究会、国际法学研究会、法理学研究会、农业法学研究会、诉讼法学研究会、民法学研究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刑法学研究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竞争法学研究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环境法学研究会等,积极申报并承担一批国家、省各类行政法治研究课题,其中,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国家部委人文社会科学奖25项,获省政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7项,获全省各类评选表彰101项,组织申报省级以上课题申报123个,立项37个,有10项成果被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57项得到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及有关部门的批复或采纳,12项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批复或采纳。比如,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秘书处单位—―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被中宣部确定为国家首批、法学领域唯一的高端智库,2016年向中央和国家部委提交咨询报告90多篇,其中5篇被党和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作为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围绕法治建设、社会治理、司法体制改革等重大问题研究提供咨询报告12期,采纳批示25件,受到中国法学会领导肯定。

五是多渠道加强研究成果转化。出版发行《楚天法学》《湖北法学动态》各6期,出版发行《法治湖北论丛》8辑。编发《专报》《法学研究报告选摘》16期,7期获中国法学会、湖北省委办公厅转发以及有关领导签批。

四、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工作成果丰硕

一是认真开展第五届“湖北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工作者(法学家、法律专家)”评选表彰活动。经网上评审、专家面评以及公示等环节,评选表彰了10名湖北十大优秀青年法学工作者(法学家、法律专家)和10名提名奖。推荐6名候选人参加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

二是努力拓宽法学专家参与司法实践的平台。向省委推荐23名法律顾问,向省委法规室推荐40名省内外法律专家入选党内法规专家人才库;向省政协推荐4名民法咨询专家;向省委法治办推荐咨询专家。

三是认真做好优秀研究成果推介工作。一年来,共推选优秀论文1000余篇,其中有129篇获不同等次奖项。向中国法学会“第十一届法学家论坛”推荐论文245篇,22篇获奖,湖北省法学会获奖论文总量第一名,优秀组织单位奖第一名。向第十一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推荐论文214篇,19篇获奖,其中获一等奖4篇,二等奖6篇,湖北省法学会获优秀组织特别贡献奖。推荐28份成果参加“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湖北省法学会获优秀组织奖。向第九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推荐论文286篇,44篇获奖,其中一等奖3篇,二等奖7篇,三等奖7篇,优秀奖27篇。省法学会农业法学研究会、宜昌市法学会荣获优秀组织奖,我省获奖总量位居中部六省前列。

五、组织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是凝神聚力推动,打牢县市根基。年初,省法学会六届九次理事会明确提出2016年全省县级法学会建设实现“全覆盖”。按照这个总目标,2月份,省法学会督办各市州法学会制定所属县(市、区)法学会成立的时间表。4月,省法学会负责同志就县级法学会建设问题,分别赴荆门、黄冈、黄石、咸宁、十堰、襄阳、孝感等地进行跟踪督办,落实责任,共同研究解决县级法学会建设中遇到的问题。8月,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在荆州市召开全省县级法学会建设推进会,对县级法学会建设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全省103个县(市、区)都成立了法学会,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不少县(市、区)法学会以组建成立为契机,联系实际开展一系列活动,在“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上走出一条各具特色的新路子,得到地方党委、政府和基层群众赞誉。

二是学科研究会建设不断加强。6月14日、17日,省法学会分两批召开学科研究会会长、秘书长会议,重点研究学科研究会党建工作,并就年会模式、研究经费、与实务部门对接、对外交流、课题层级等问题,尤其是紧密联系实际,就各学科研究会“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在法学理论研究如何“地方化”,应用对策研究如何“专而精、短平快”等问题上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加强了研究会换届选举规范指导,完成商法学、农业法学、法经济学、民族法学等4个研究会的换届工作,一批中青年法学人才加入研究会队伍,焕发了研究活力。新成立卫生法学研究会。

六、创新工作机制,服务法治实践

“双百”活动进入常态化。省法学会组织省内知名法学家,深入市州县(市、区)开展21场“湖北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绝大多数县(市、区)把听报告范围扩大到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积极推进报告会进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长江讲坛•法治讲堂”有声有色。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教授作客“长江讲坛•法治讲堂”,进行11场法治讲座。将15场法治讲座刻制成1000套光盘,发送省直各部委办厅局、各市州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以及党委政法委、法学会等,有效扩大了宣传教育效果。

“法治文化基层行”形式多样。组织专家学者通过法治讲座、法律服务、普法宣传、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深入武汉、宜昌、孝感、黄石、荆门等地大中小学校、村镇、社区、企业、军营,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30多场,受众者达百万人次,深受广大群众欢迎。2016年10月,省法学会被湖北省委宣传部、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授予“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法律服务精彩纷呈。组织专家学者对接实务部门,为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议案咨询服务,先后调查撰写10多项咨询建议。一批法学专家先后应邀参加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主办的咨询会议、培训班,分别就司法体制改革、金融创新的司法审查、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等议题,提出意见建议。

积极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重大案件、重要决策咨询、论证、评估工作,多次参与重大案件处理和社会矛盾化解。农业法学研究会、诉讼法学研究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仲裁法学研究会、竞争法学研究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卫生法学研究会、教育法学研究会等,充分发挥学科优势,组织专家学者走出校园,积极投身司法实践,为企业和基层群众解决一大批法律问题,为“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宣传信息工作取得新成绩。建立了《专报》《法学研究成果载报》等信息报送渠道,全年被《法制日报》《湖北日报》、中国法学会会刊、中国法学会《简报》《要报》《民主与法制时报》刊登省法学会稿件30余篇。省法学会官方网站更新内容迅速及时,年浏览量达8万多人次。

七、坚持党建带动,抓好机关工作

一年来,省法学会党组按照“树标杆、作表率”的总要求,敢于担当,努力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主要抓了三件事:一是坚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结合省法学会工作实际,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二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组成员自觉履行职责,省法学会负责同志带头为机关党员干部上党课。三是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2016年7月,省法学会机关党支部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先进党支部。细化了创建“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的工作目标,强化能力建设。高质量承办多个大型会议;推进机关经费、办公用品、车辆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有序管理,各项工作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认真做好省法学会2016年度机关干部考试录用工作。省法学会机关办公场所维修改造取得实质性进展。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短平快、接地气、真正能够影响决策的应用对策研究成果不多;主动参与、配合实务部门形成研究合力方面缺乏平台;为会员提供服务缺乏有效的途经和方法;市州法学会发展不平衡,有的法学会班子成员在其位不谋其政,“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工作能力不强,效果不明显;县级法学会建设仍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湖北省法学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统领,以参与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完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为保障,扎实推进法学研究、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人才培养、对外交流和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推动“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中展现“法学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2017年工作的主要安排是:

强化政治引领,做到“三个确保”

法学会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作为法学界、法律界的学术团体、群众团体,作为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必须牢牢把握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一刻也不能松懈。基于这一指导思想,省法学会在全国率先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对湖北省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指导意见》。各级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要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尤其是会长、各位副会长和秘书长要坚持责任导向,敢抓敢管,敢于担当,始终把政治引领主体责任扛到肩上、落到实处。要通过一系列务实管用的措施,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学会系统得到坚决贯彻执行,确保党的规章、纪律在法学会系统和广大会员中得到有力有效落实,确保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年内拟举办一期法学理论骨干培训班,重点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

紧紧围绕中心,开展法学研究

一要深入开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法治保障研究。根据2月4日(正月初八)省委召开的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省委书记蒋超良、省长王晓东同志的指示精神,各地法学会和各学科研究会,要充分发挥人才荟萃的优势,切实担负起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法治保障和智力支撑的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三去一降一补”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实体经济”改革中面临的瓶颈制约,按照“专而精”“短平快”的要求,组织法学专家学者开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实体经济”等7个方面的法治保障研究。3月份布置到位,6月份提交研究成果,以创新的理论成果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二要有效开展10大重点课题研究。组织2017年度委托课题和招标课题的实施。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广泛征求意见,科学确定选题,公开征集申报,按照3个重大课题、10个重点课题、10个自选课题的目标,集中智慧解决一批有关“法治湖北”“平安湖北”建设中的现实问题。完成2016年度课题结项工作。完善课题结项提交成果要报制度,在相关媒体刊发相关成果;对优秀成果进行梳理、提炼并向有关部门推荐,推进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和实际操作层面。

三要不断加强法学智库建设。进一步贴近党和政府决策需要,突出问题导向,聚焦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拿出具有真知灼见、切实管用的研究成果,真正发挥“外脑”和“参谋”作用。

深入探索与实务部门、社会研究力量合办专题研究活动,强化合作研究机制,形成研究合力。建立研究成果多元化、全覆盖转化应用机制和新闻发布会制度。

三、创新宣传机制,服务法治实践

要创新“湖北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宣讲活动这一有效方式,挑选政治可靠、立场坚定、有影响力、有权威的法学专家、学者到市州县开展法治报告会活动,推进报告会覆盖市州党委中心学习组,并向党政干部培训延伸,切实增强社会效果。进一步办好“长江讲坛•法治讲堂”,做到场场生动、堂堂精彩。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依托各地方法学会,扎实推进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

加强省法学会网站建设,实现省法学会网站与市州法学会、29个学科研究会网站对接。充分发挥《楚天法学》《湖北法学》两个刊物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宣传主动性、时效性,为“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贡献力量。

四、进一步加强市县法学会、学科研究会建设

坚持务实重行,打牢县市根基。凝神聚力,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中央、省委有指示,法治建设有需求,人民群众有期盼,完全符合中央和省委精神,是把中央和省委部署的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组织保障。各地要认真研究务实管用的工作方法和机制,抓出特色和实效。

2016年,全省县级法学会建设实现了全覆盖。编办有批复但尚未召开法学会成立大会的20个县(市、区),要迅速召开县级法学会成立大会,确保第一季度全部成立。县级法学会成立以后,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以高位求进、奋发有为的工作劲头,按照“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的原则,以创新社会治理、建设法治社会、平安社会为主线,以服务大局、服务法治、平安建设、服务基层群众、服务法学法律工作者为主要内容,以加强会员队伍建设为根本,团结凝聚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平安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各市州法学会要与法治办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找准结合点,瞄准共同点,同心协力开展各项活动。没有换届的地方,要抓紧按章程换届,力量不足的,要抓紧配备。特别要注意把刚刚到龄退出一线、有经验、有影响、有威望、身体健康的老法律工作者骨干吸收到法学会来,既出主意,又抓落实。要进一步加强会员队伍、研究会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贡献力量。省法学会对市州法学会实行年度量化考核制度和季度工作通报制度,要求市州法学会建立工作台帐,省法学会每季度通报一次各地工作情况,以达到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促进工作、蓬勃发展的效果。省法学会将在适当时候召开市州县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

积极指导律师法学研究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交通法学研究会成立。协助部分研究会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完成换届工作。推动各学科研究会加强秘书处建设。

建立完善省法学会所属学科研究会与各市州法学会所属学科研究会的联系合作机制。支持部分研究会联合实体性科研机构、市州法学会组建研究方阵。

切实加强会员发展工作,提高会员管理、服务水平。

五、充分发挥优势,参与平安建设

要充分发挥法学会的独特优势,进一步加强同相关实务部门联系,多渠道推荐法学专家学者更多地参与地方法规、政府规章的起草论证。为立法规划、法规及规章的起草、修改和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提出专家建议。对社会广泛关注的敏感案件和疑难案件,组织有关法学法律专家进行法理论证。对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咨询型“询议”。对已经审结的案件进行评论型“公议”,总结相关经验并加强对社会的法治宣传和舆论引导,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推动市县法学会在法律服务、第三方评估、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服务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工作创新;利用“法律诊所”“法律服务站”“法律顾问站”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开展诉讼服务监督和互联网法律咨询工作,推动各级法学会与人民法院共建诉讼服务志愿专家机制。

六、着力加强法学人才队伍建设

推动“法学法律人才库”建设,增加入库专家基数,充分发挥专家库的作用,定期组织专家教授参与信访、申诉接访和矛盾化解工作。组织专家教授参与有重大影响的敏感案件的咨询、讨论,出具专家意见书,正面引导舆论。支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和法律风险评估工作。着力抓好以第三方身份开展的关于立法、法律法规实施、政府部门规章、法学教育改革和法学研究等评估工作。制定具体评估办法,规范程序,创新方法。积极参与高校与实务部门人员互聘的“双千计划”,推动理论与实践工作者的交流合作。认真开展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和第五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活动。加强对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杰出青年法学家和相关优秀作品的宣传。

七、进一步做好对外学术交流工作

加强与兄弟省区的联络和交流,加强与国外境外法学法律团体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会组团赴美国、澳大利亚、法国考察学习工作。认真做好中国法学会举办的“第十二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治论坛”“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第十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的证稿、参会工作。争取组织更多法学法律工作者参加中国法学会举办的涉外论坛、国际会议、人才培训等活动。

认真开展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和第五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活动。

八、加强省法学会机关自身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教育管理监督。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切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准则》《条例》的贯彻落实。完善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日等制度,大力倡导加强学习、勤奋敬业、务实创新、团结协作的优良作风。加强省法学会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进度,力争5月份入住。

同志们,今年是贯彻落实“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关键年,也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少说多干,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奋发推进法学会工作“高位求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