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那波 余剑:传统乡村社会是如何被组织起来的

2019-11-13 12:44   中国农村研究网   陈那波 余剑

一、问题的提出

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成功终结了清末以及民国长期存在的政权“内卷化”现象[1]1-13。然而,现代国家政权建设仍然面临着许多紧迫的问题,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如何有效地把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动员起来。这一时期,全国绝大多数的人口生活在农村社会里,要稳固现代国家政权建设,必须在农村基层建立各类行政化的组织,以瓦解旧的乡村社会权力结构,巩固现代国家政权的合法性基础[1]211-214。

20世纪五六十年代,通过农村的土地改革和合作化运动,中国成功开启了社会的现代化转型。这一时期,国家力量成功进入到乡村社会,并建立起各类基层政权组织,建基于地缘、血缘、亲缘等关系之上的村落精英与宗族长老的治理权力逐步瓦解。国家通过强制力量在农村建立了一套新的组织机构,进而重塑了农村社会的权威基础。当时,现代国家政权建设面对的是一个高度分散的乡土社会,清末“皇权不下县”的治理传统使得乡村社会与国家政权体系是离散的、相互独立的,“为了将散落于乡土社会的权力集中于国家,同时又将集中于国家手中的权力渗透到乡土社会”[2],新生的国家政权必然要通过一系列的组织化过程对乡村社会的权力结构和社会秩序进行重构。然而,以往的基层政权组织化研究作品往往遵循国家-社会关系分析范式,更着力于探讨乡村权力结构与社会秩序变迁,而对乡村社会的组织化过程专门的分析相对较少。通过对南景村个案的档案资料分析和跟踪调研,本文试图表明,在土地改革和合作化运动时期,新政权在农村地区加强统治,巩固合法性的过程,其实就是对农村传统组织和文化结构进行重新组织化的过程。因此,本文将系统地探讨这一时期乡村非正式组织的重构、乡村社会全面组织化以及农民生产生活的组织化过程,为乡村治理变迁研究提供新的尝试。

二、文献综述

中国农村的土地改革与合作化运动长期以来一直是进行中国基层治理研究的学者所关注的重点,这不仅是由于其对中国经济复苏和农民社会生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更重要的是其打破并重构了中国农村的权威和秩序,完成了国家权力向基层的下沉[3,4]。有关的研究呈现出多元化和阶段性的特点,多数学者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角度入手探讨这一时期农村生产关系调整、社会生活变革、社会治理模式变化、国家政权建设以及国家如何彻底改造传统农村社会并建立起党国体制下新的社会结构等问题,为我们理解农村社会结构和秩序的变迁描绘了丰富的图景。

这些研究普遍认为,新中国成立后的土地改革和合作化运动极大地实现了国家政权对乡村社会的渗透,徐勇用“政权下乡”来概括这一时期国家政权对乡村社会的渗透、整合过程。从总体上来看,土地改革与合作化运动分别实现了国家政权对乡村社会结构和秩序的“破”与“立”。土地改革通过将地主土地重新分配给农民,不仅实现了国家政权对乡村社会的渗透,而且通过瓦解富农、地主和宗族在乡村社会的治理权威,摧毁了非正式权力网络的根基,彻底推翻了旧的乡村社会秩序[5]。同时,在土地改革的思想动员和组织动员上,国家针对农村不同群体的思想动态采取了差异化的动员策略,将革命的理论、逻辑和情感教育有针对性地传授给广大农民,并在组织动员的基础上形成了革命化的乡村社会生活状态,从而为打破传统社会秩序创造了更加组织化的乡村社会环境[6,7]。因此,可以说土地改革是“农民取得土地,党取得农民”的乡村社会改造和政权基础建设运动,通过发动群众,改造乡村,国家对农村社会实现了有效整合并从中获取强大的组织动员能力[8],从而为更有效率地汲取乡村资源投入国家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组织基础[9]。然而,从整体性的改革进程来看,土地改革只是完成了民主革命的任务,打破了传统的乡村社会秩序和权威结构,但还没有建构起新生政权的统治基础[8]。在国家力量进一步介入和改造乡村社会的过程中,合作化运动延续和巩固了土改运动时期国家权力下移乡村基层的进程,这种国家力量规划和推动的乡村社会变迁,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政权建设的逻辑要求[10]。在合作化运动的过程中,国家权力不仅通过重塑农村生产资料所有权、生产生活的组织管理方式以及激励分配机制来实现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全面计划和管理[11,12],而且,通过在农村建立起各类正式组织,实现了农村社会的税收单位、土地产权、权力组织结构的整合统一,成功地将乡土社会联结到国家的正式体系之中[1]1-13。

从总体上来看,土地改革与合作化运动深刻改造了中国人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文化系统、以绅士群体为乡村精英的社会系统、以家庭为动力的人格系统等传统特质,传统乡村的权力力量和社会结构瓦解消亡,取而代之的是新中国成立后建立起来的新组织结构体系,包括党和政府组织、集体农业、计划经济系统等,国家力量日渐深入社会各领域[13]。这一新的组织结构体系对乡村社会治理和农民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农民作为公社社员,不仅是生产者,同时也是具有国家身份的政权组织体系的成员,传统的血缘、亲缘、地缘关系被公社社员身份所消解,弱化了宗族和村落精英的治理权威[2]。同时,通过将生产资料收归集体所有,乡村社会的政治、经济权利都高度集中在国家手中,国家权力能够有效地从农村社会汲取农业经济剩余以推进工业积累和城市化进程[14,15]。

在已有的研究中,学者们多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视角出发探讨土地改革与合作化运动对乡村社会生产生活方式、治理结构、国家政权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意义。但是对于土地改革与合作化运动过程中乡村社会组织改造以及社会全面组织化过程却缺少细致的分析。基于新中国成立以来南景村及其关联部门的档案资料,本文尝试对土地改革和合作化运动时期南景村社会的组织化过程及特征进行描述和分析,重点考察这一时期国家力量是如何成功下沉到村落并将其整合进国家正式体系的微观经历,具体包括土地改革对传统乡村非正式组织的改造、人民公社体制对乡村社会全面的组织化和整合,以及农村生产生活的组织化。

三、研究方法和案例介绍

本文以南景村为研究对象进行深入的个案分析。新中国成立后,南景村行政建制上归属于广州市,地理位置上处于广州市近郊,当时的村民基本上以农业生产为主。自20世纪中期以来,该村附近高校多有师生来此从事社会调查研究,故以该村为研究对象的学术成果产出颇丰,成为远近闻名的“学术村”。比如,20世纪50年代杨庆堃先生的《A Chinese Village in Early Communist Transition》[16],描述了南景村在土地改革前后的政治经济社会变迁的多个面向,是那一时期农村社会变迁研究的重要文献。那一时期关于该村的研究还有1950年正宝杰的《南景村家族与祭祀调查》[17]和刘耀荃的《南景村的权力结构》[18],以及1951年钱楚文的《南景村娱乐活动的研究》[19]等。这些关于南景村的社会科学研究作品,为该村落的后续学术研究坚定了基础。

本文的研究资料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学界关于土地改革和合作化运动时期南景村的既有文献资料;另一部分是解放初期南景村所在的区和乡一级政府机构的工作资料,主要是土地改革工作组的阶段性总结及工作报告、合作化动态及工作计划安排等文件。此外,还包括区、乡一级的综合工作、治安工作等会议资料,以及辖区内一些村庄政治活动和生产生活的工作记录等,这些资料比较详细地从不同角度呈现当时全区、全乡的整体情况,有利于更加完整地去认识、理解和把握南景村治理的变迁历程,进而从更宏观的历史背景下展开分析研究。

四、南景村的土地改革与合作化运动过程

(一)南景村的土地改革

土改运动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村社会的一场大变革,这场运动是在上级工作队的指导下,由农民群众选举成立的农会组织发动。土改运动伊始,工作队、农会等组织向广大农民宣讲土改政策,明确土地改革的目的、工作方式、原则和要求,特别是讲明了阶级划分的标准、斗争地主恶霸及没收地主五大类财产(多余的土地、粮食、房屋、农具、耕畜)的要求,以及对征收来的土地、财物及生产工具的分配原则和方法。南景村所在乡的土改委员会由15名委员组成,他们是从66名参选人员中选举产生,其中有6人参加过邻乡的土改工作,还有一名女性委员。区委派出的土改工作队成员有23人,人员构成情况为:区政府5人、市财政学校10人、市郊团委2人、乡村干部5人、出纳1人(1)。

1950年,南景村开始划分阶级。划分为地主成分的农户被要求在农会委员会议上自报土地、粮食等财产状况,对隐瞒、少报或抗拒不报的地主展开批判和斗争(2)。接下来,召开乡农会委员、小组长和贫雇农积极分子参加的土改大会,宣讲土改政策,之后再召集不同阶级成分的农民分别召开座谈会,比如分别召开了中农、小土地经营者和地主、富农座谈会。此外,还专门召开了妇女大会,宣传土改政策,动员妇女积极参加土改运动。在召开大、小会议的基础上,工作队和农会成员还深入农户开展家访,更全面地了解每户家庭的实际情况。在组织实施环节,农会组织发动群众对地主的土地、房屋、粮食、农具等进行征收,在征收队伍中,乡村青年和妇女占了大多数,作为封建传统以年龄和性别为基础的乡村秩序的主要被压迫者,青年和妇女参与运动、改造乡村的热情和积极性最为高涨。对于中农和小土地经营群体,村干部耐心细致地开展思想工作,为他们讲解政策及“天下农民是一家”的道理,力图启发觉悟,动员他们主动拿出部分土地分补给无地、少地的农民(3)。

工作队成员指导、协助农会干部开展分田工作。分田工作总的原则是先评议田地方位及亩数,由村民小组、土改评议委员评议之后交农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田亩数确定之后,及时召开会议向贫雇农、工商业人员及小土地出租者等群体公布情况,并计算参加分田的农户数、人数以及已有田地亩数等,按照“先填空后补缺”的方法,先将征收来的土地按照人均标准(人均一亩三分地)分配给无地的雇农,再将富中农的田地调整一些分配给少地的贫农。分田主要按照评议的方式开展,每户农民先自报占有的土地,再由小组内进行评议,初步确定分田对象及应分的田亩数量、地段,最后报全乡农代会批准通过。南景村土改没有采取“打乱分田”的方式,而是在各户占有耕地基础上进行分田,分配的土地包括耕田、果田、荒地等。

土改工作重视对农民的思想教育引导,在分田过程中向农民大力宣传平均主义、劳动致富等道理;多数村干部在分田中也积极发扬作风,有的将自家田地分给群众,自己再去开荒垦田,有的将征收来的上等田、好地段让给贫雇农,有的自己少分,主动将田地多分给无地、少地的贫雇农等,这些行为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既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又有效动员了群众推进土改工作。

1951年2月,南景村土改已基本完成,分到田地的农民领到了政府颁发的土地证,除了均分田地入户之外,对贫农、雇农还按照每亩八斤的标准发放农作物种子,此外,在农具、耕畜、家具分配中也给予了支持帮扶。

在土改运动中,工作队和农会干部的领导力和群众工作能力得到锻炼提升,群众的政治觉悟、政治生活积极性也大为提高,干群关系更为密切,尤其占农村人口绝大多数的贫雇农民是支持、参与土改工作的中坚力量,对共产党新政权满怀感恩和拥戴。村里一位分到田地的贫雇农说道:

我们以前是没有土地的,向地主租入来耕的土地要受到高租剥削,而且还要受他们的气,今天土地改革了,我们做主人了,我们以前没有田的现在有了田,有了田可耕种,不再受地主的剥削,这些都是共产党、毛主席和解放军给我们的(3)。

(二)南景村的合作化运动

1955年,南景村紧跟当时全国合作化运动高潮的形势,积极推动农业合作化。南景村所在的区制定了1956年2月底前农业社比例达到全区总农户的86%,基本实现合作化并试办两个高级社,以及在1956年年底推广试办经验,力争达到所辖一乡一个高级社的目标。为按照计划要求完成推进合作化、发展农业生产、改造落后村及粮食收购等几大任务,区里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措施。首先,深入群众,加强宣传发动。在内容上,宣传农业合作化的优势及前景,发展农业生产支持工业化建设和国民经济五年计划的重要意义等;在宣传策略上,既重视国家政策及当前形势,以及农业合作化优越性的宣讲,也强调结合当地发展生产、推进合作化先进分子事迹的宣传教育,发挥真人真事的榜样带动作用;在宣传力量、宣传方式上,组织发动合作社先进社员、骨干分子参与宣传教育,通过各类会议、大字报、黑板报、乡村广播等多渠道、多形式扩大宣传效果。其次,做好合作社扩社及分配工作。这些工作都由党支部发挥主导作用指导推进,结合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培养贫农骨干社员等工作一起抓,在工作推进中十分重视调查研究,深入生产社摸底了解,掌握情况,在此基础上统筹规划扩社及分配工作(4)。

不同农民群体参加农业合作化的意愿和积极性不一,占农村人口多数的贫雇农、中农及半工半农的小生产者积极踊跃参加农业合作社,但有些富农对加入合作社则心有不愿,原因是富农家庭的农业生产资料比较充足,不如贫雇农群体对生产互助的需求那样迫切,且担心入社后其生产资料被贫雇农社员均享而利益受损,所以更愿意和一些财产状况、劳动生产能力相当的富农家庭组成初级互助组。由此可见,此类的富农思想已与当时合作化运动持续深化并向高级阶段发展的大形势所不容,甚至已成为阻碍因素,批判富农思想也因此成为合作化运动的一项重要工作。

合作化运动时期,乡村基层党组织已建立起来,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合作社在生产、分配上服从国家计划,其承担的主要工作是组织合作生产、负责财粮征缴,以及水利建设和防灾防害等(5)(6)。

1958年8月,南景村所在的新滘乡与新洲乡一起组建成立了新滘人民公社,10月成立了新滘人民公社卫生院,这一年的冬天成立了第一家公社企业——新滘农械厂。顺应全国的形势,人民公社在农业生产、乡村工业化(钢铁厂、化肥厂、建筑材料厂等加工厂),以及文化教育卫生福利(公费医疗、公费学校、公共食堂等)等方面开始了全面大跃进。1958年,公社为了留足生产建设资金支持乡村工业化建设,农副业坚持多积累少分配的原则,在此基础上考虑兼顾社员收入和生活水平的适当增长。

今年(1958)是我们全国人民苦战三年的第一年,是根据我国工农业全面大跃进的形势发展,明年各项建设资金需要将要比今年大得多,如果我们不多积累,势必不能满足明年公社全面发展的需要,也势必影响明年的工农业发展的建设,而且这个积累,又不会过高,它是在不降低而且使社员收入较去年有所增加的基础数字上制定的,所以我们也认为这个积累数字(约占农副业总收入的30%~40%)既是必要又是可能实现的(7)。

五、南景村的全面组织化过程

(一)乡村权力结构的组织化过程

曾经有学者对不同时期南景村权力结构变迁进行比较分析,认为与新中国成立前该村落以保甲制度、宗族等为代表的权力组织相比,土地改革时期的南景村组织架构和权力结构呈现明显的科层化、正式化和集中化特征,党支部是南景村权力组织的核心,村党支部、农会、村政府、妇联、共青团等各类组织受乡一级组织的领导,整个村落以层级形式被整合进乡、区、市等外部更大的组织体系,融入正式的国家生活之中[20]。

1.农会、工作队和村政府——乡村政权的组织化及其变迁

保甲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后被废除,南景村落的地主武装、父老会议、自卫队等民间武力被缴械取缔,类似武装团体的“狮会”组织被解散,旧式的权力结构土崩瓦解,农会等新的权力机构在南景村建立起来[16,21]。农会在工作队的指导帮助下筹建,工作队的意见对筛选和最终确定农会委员候选人选十分重要,农会委员由农民代表在农代会上选举产生,农民代表在村民中选举,这一时期对农民代表和农委候选人的考察重点是看其出身成分。农会是当时乡村权力的中心,负责管理村庄各类事务,其领导机构是委员会,由主席和七名成员组成,农会主席由委员推选,一般从贫雇农中产生。1951年,该村农会成员约有150人,大部分是贫雇农、中农,地主、富农基本被排斥在外。农会每十天左右召开会议,总结交流近期工作情况,讨论计划下一阶段任务。农会的工作主要是保护村民福利,维持社会秩序,某些方面与新中国成立前的父老会议的功能相似,比如,修筑堤坝、乡村道路,解决邻里纠纷,筹集乡村办学经费等[16]173。

工作队则是上级派到乡村基层的重要工作力量,是上级政府的工作代表,指导乡村工作,对乡村重大事务具有重要影响力,工作队成员政治工作能力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善于沟通联系群众,在乡村基层享有权威和影响力。在乡村群众中的威望,使工作队能够比较顺利地协调各种利益关系,调解处理村里的矛盾纠纷,做好农会干部和群众工作,指导农村工作开展。土改运动结束后,工作队逐步撤出村庄,村民们召开农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乡、村政权(8)。

农会之后,南景村成立了村政府,村长和副村长由区一级政府任命,负责管理本村事务,同时还属于上一级乡政府或行政村的组成人员,区政府向上隶属于市政府、省政府直至中央政府,层级结构中的南景村被纳入到国家政权的正式体系之中。村落新的权力结构不同于新中国成立前的保甲制,国家力量通过工作队、农会、村政府等正式组织下沉到乡村基层,对农民的政治活动和生产生活深度参与和管理,绝非仅从事税收、治安等事务的保甲制度可比[16]170-172。这一时期,对乡村干部的选择标准主要还是出身成分,贫雇农、中农的政治地位优势明显,他们既是土改运动的主要支持者和中坚力量,同时也是培养选拔乡村干部的重要群体,比如南景村上级乡政府主席的三个候选人分别是贫农、工人和中农出身。除了成分出身以外,阶级立场、群众威信、组织观念、工作作风等也都是培养选拔乡村干部的重要考量(8)。

2.共青团、妇联和民兵组织——乡村群团组织的成立与发展

20世纪50年代初,共青团、妇联的基层组织延伸到乡村,在村庄建立了分支机构,在土改运动中,一些青年农民和妇女积极分子加入了这些基层组织。1951年,南景村所在乡的共青团基层组织发展了多名青年农民团员,这一时期召开的团支部成立大会和新团员宣誓大会吸引了大批年轻农民参加,大会宣讲了共青团组织的性质和宗旨,号召青年群众主动解散“兄弟会”等组织,积极创造条件加入共青团,会议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申请加入团组织的农民积极分子快速增长(8)。这一时期的妇女解放工作不断加强,乡村里的男尊女卑等封建思想枷锁被打碎,越来越多的妇女走出家庭外出工作,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热情也日益高涨,有的参加了妇联,有的参选成为农会委员(9)(10)。妇联、共青团乡村基层组织的日常重要工作是开展宣传,有时还会协助镇压反革命分子等工作,与农会一起在乡村政治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16]173。

1950年,村里在原农民纠察队的基础上整顿组建了民兵组织,成员15名,配枪6支,组织人员和工作任务由上级公安部门统一管理调配。民兵是保卫村庄、打击地主恶霸等反革命残余势力的主要力量,其成员的选拔、教育和管理十分严格,贫农积极分子是民兵战士的主要来源,接受严格的政治教育、业务训练和考核考察,公安局和农会负责审查批准,有思想立场等政治问题的将被开除。土改运动时期,民兵组织在南景村等郊区农村普遍建立起来,乡一级的民兵成员增长到1063人,负责维护乡村秩序、镇压不法行为和保护土改果实,民兵战士中的积极分子还组建了基干队(11)(12)。

3.乡村组织结构的制度化建设

经过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改运动、清匪反霸之后,整个社会政治经济状况趋于稳定,国家着手推动各项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立法工作、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在乡村基层政权组织建设方面也出台了一些基础性的制度和法令。

中央公布了区和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区和乡人民政府组织通则,优抚条例,禁烟禁毒法令,婚姻法等,这就使我们的民政工作有了依据,但也加强了我们的责任,上级要根据这些来检查我们的工作(13)。

这些“通则”“条例”等规范了乡村基层政权的组织结构、权限责任和工作规程,还有一些专业领域的法令为工作的规范开展提供了指导性意见。根据中央出台的《乡人民政府组织通则》等法令,明确了区级以下政权组织的划分,以及加强和规范乡镇政权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一般来讲,工商业发达、非农业人口数量多且总人口超过三千以上的区域设镇,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农村区域设乡。镇设镇公所,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乡设人民政府,属于一级政权机关。镇公所的领导人员由区政府派出,设正、副职各一人。镇公所并非一级政府,因此,镇一级的人民代表会议只能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成立,作为镇公所的协议机关,负责联系群众、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等。同时,乡政府、镇公所内设机构也在制度层面上予以明确。

乡人民政府及镇公所,视工作需要设民调、财粮土地、房地产、福利卫生、文教、生产、合作、工商、治安等各种经常的或临时的委员会、委员一般在七至十三人,吸收区乡人代会,及镇人民代表会议及积极分子参加,以扩大乡人民政府及镇公所的组织力量(14)。

乡村基层权力结构的重塑,除了上述立法工作和制度建设之外,还包括下列对乡村社会的组织化改造:加强户籍登记管理,南景村所在的××区成立了七个派出所,内设专门的户籍民警负责受理群众的户口申报登记工作;开展反动组织及人员的登记工作,并在清查户口的基础上充实了农户、居民资料,了解社情民情,打好治安基础,发放居民证;加强对小商贩、个体工商户等群体的分类管理,集中组织登记并核发营业执照;公安机关宣传发动农会、民兵、群众积极分子协作收缴非法武器等;在乡村广泛开展抗美援朝宣传支持活动,培育和激发群众的爱国热情和政治觉悟,组织动员群众积极捐款、捐物、捐粮,发展生产,支援前线(15)。

(二)乡村生产的组织化过程

1.土地改革——生产资料的整合与再分配

土地改革时期,按照《中国土地法大纲》等政策,农会在工作队指导下开始了对地主占有土地和房屋、粮食、生产工具等资料的征缴工作,征收的土地还包括村里的族田、校田等,然后根据村里的人口及每户家庭的贫富状况,将征收来的土地集中进行分配。土地改革不仅仅涉及经济生产,同时也是一场政治整合,国家首先通过控制乡村社会中最重要的生产资料而取得了乡村的统治权,之后通过将土地分配给农民,增强农民对新生政权组织的认同[2]。土地所有权的变更必然引发生产关系的变化,贫雇农和一部分中农都分到了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社会理想,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热情,贫雇农户的农业产出和生活境遇有所提高,但这一时期大多数农户的家庭经济基础较差,农业生产资源投入缺乏,因此全村整体的农业生产效率提升仍十分有限。

这一时期的农会比较重视发动群众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强对兴修田囲等水利设施的组织和现场指导,还设定囲口修筑的高度、厚度等质量标准。村民们分了田,拥有了自己的土地和生产资料,翻田、修建基囲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但同时,有的农民逐渐产生依赖、等待的思想,比如过度依赖农业贷款来购买农具、化肥等生产资料,或是坐等工作队、农会帮忙而不主动创造条件去克服一些生产困难等(16)。征缴公粮工作专门成立了评议委员会,通过大小会议、大字报等向群众宣讲政策,讲解公粮计征比例及方法,对贫苦农民和粮食收成不好的农户实行征收减免(17)。

2.合作化运动——生产过程的再组织化

合作化运动后,南景村各项农业生产都开始制定明确的任务计划指标,比如1956年,该村所在区制定的副业生产计划,鼓励各乡因地制宜发展多样化副业生产;制定比较细致的各类副业生产计划,对蔬菜生产规定了种植面积、菜式种类及计划产量等,对主粮水稻设定了平均800斤的亩产目标,此外还制定了桔橙、香蕉、荔枝等水果的种植面积及单位产量计划,并下达了生猪31700头的养殖规模任务。计划里还明确了组织群众兴修水利,加固堤坝,开掘水塘,扩大基囲面积,防旱涝虫灾等具体要求;在农业生产和管理方面,提倡思想动员、经验交流、树立楷模、宣传带动等工作方法,比如以合作社为单位开展“三查三比”活动(查思想、查措施、查贯彻,比庄稼、比技术、比成本)。兴修农田水利、改善生产条件是当时合作社的一项重要任务,具体包括加固加高堤坝、改造水田和开辟修建新水塘等。一般的工作程序包括:先根据建设任务做好工作计划,明确完成时限和质量标准;再以合作社为单位组织调配劳力,提前做好筹资及劳动工具准备等;最后是按照田亩数和工作量,合理分配社内劳力、资金等资源,确保互利互助(18)。

农业合作社根据国家计划来组织农副产品的生产和供给,按照国家定价出售给供销社统一供应城市,支持工业化建设和城市发展。这种方式抑制了私人商贩利用农产品产量及市场价格波动时期的投机行为,保证了城市日常消费品的供应和物价稳定(19)。

这一时期农业合作社生产组织和管理的特点是: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动员,发挥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和劳动智慧;加强生产全面计划,区、乡、社、组层层根据上级分配的任务指标来制定具体的生产计划,并分解任务到社、组等基层生产单位和社员;开展劳动竞赛,交流先进经验,评选和褒奖农业生产各领域劳动模范,鼓励妇女参加劳动;团支部组织青年社员成立生产突击队,发挥突破、示范、带动作用;成立技术推广站、技术研究小组等机构,加强农业生产技术的研究应用、指导推广等工作。除了上述生产管理方面的要求之外,还对合作社干部的工作质量、工作方法和作风等做出规定,比如重视调查研究,严格考评奖惩,加强思想教育,强化请示报告等(20)。

从当时留下的资料来看,农业合作化生产的优势比较明显,主要体现在:合作社将农民社员组织起来共同劳动、统一分配,发挥了集体劳动和生产互助的优势,帮扶了经济困难的社员家庭,避免了贫富分化。当时,南景村所在区有65个农业合作社,农业生产情况与互助组、单干的农户相比普遍更好。第一,农业社不存在单干农户因土地有限而被迫采取单一农作物的生产种植方式的类似情况,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开展多种经营,适当增加了蔬菜、甘蔗等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并提高了单位产量,社员收入随之增长。第二,农业社组织集体劳动的优势明显,有利于统筹调配分散的劳动力,把力量集中起来实施大型农业工程,比如大规模开荒、改良土地等。第三,农业社的牲畜饲养和农业种植良性互补,有利于发展综合农副业、循环农副业,比如牲畜饲养的粪尿肥料可用于农作物施肥,农作物废料又可饲养牲畜,农副业循环互补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第四,合作社因组织化程度高,防虫抗灾的能力更强。第五,按劳分配原则的激励效应,以及经常开展的劳动竞赛、经验交流等示范带动效应,在社员中营造了崇尚劳动、“比学赶帮”的热烈氛围,有的社员全年出勤超过300天,越来越多的家庭妇女参加合作社劳动,社员们的劳动觉悟、劳动态度更加积极。

××二社的会计杜××,小学毕业,没升学,生产不大懂,也不大愿做,游手好闲,入社后当了会计很用心学习,积极认真地工作,还帮助一社的会计,进步很快,加入了共青团,还被推荐出席该市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大会,这都是通过组织起来集体教育的结果(21)。

(三)乡村社会生活的组织化过程

如同新中国成立后所有的乡村一样,南景村通过系统的组织化改造被整合进国家的正式体系之中,新的意识形态通过多样化的宣传工具和渠道,逐步构建起南景村新的政治和社会理念,这些新的价值理念内化于村民对乡村内外世界新的认知和理解,村民们的视野不再受村庄狭隘的局限,开始放眼整个国家的政治生活,农民和他们的乡村生活被纳入到国家的政治秩序,存在于他们实实在在的日常生活中[16]175。

1.社会文化与生活习惯重塑

伴随着土地改革与合作化运动,南景村的社会文化生活呈现出一番新的图景。首先,传统的家庭结构被打破。传统乡村社会的家庭单位一般是包括直系亲属在内的大家族,而土地改革和合作化运动将农村居民身份统一改造为社员,这种身份的变化很大程度上淡化了村民的亲缘、地缘关系,弱化了乡村社会传统上对家族与地方的认同[2]。小家庭的社会结构逐渐取代了家族,维系传统家族结构的家长式权威逐渐减弱。其次,妇女家庭地位得到重视。土改运动中,新婚姻法宣传实施,婚姻登记也进入了村民的生活,解决婚姻纠纷,特别是允许离婚,这些都极大地推动了封建婚姻意识的衰亡和瓦解,南景村妇女开始享有更多的平等权利,妇联也在村里建立了基层组织。在农会小组讨论土地发证问题时,不少妇女发言争取权益,提出土地颁证应坚持男女平等,要求土地证男女分发,随着越来越多的妇女下田工作,在农忙时期,村里设立了临时性的托儿机构,以方便有小孩的家庭妇女参加农业生产。土改运动与合作化运动瓦解了传统乡村以年龄长幼和性别差异建构起来的权力秩序,更多的青年和女性参加村里的政治和社会活动,农会、妇联的成员多数都很年轻,工作热情、思想进步、受过一定的教育,他们积极投身建设新的乡村社会文化生活[16,20,21,22]。最后,乡村闲暇生活被重新组织化。合作化以后,国家获得了超强的政治动员、资源配置能力,农民被重新组织起来,社员闲暇时间也被管理起来,多数不良社会风气失去了存在的基础[23]。通过宣传教育和政治动员,农民更多地安心于农业生产,利用闲暇时间学文化、看报纸、争先进的氛围越来越浓厚。同时,文化宣传也通过电影、戏剧、歌曲、广播等形式渗透到乡村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2.文化教育事业快速发展

土改时期,新政权重视乡村基层文化教育投入,对村一级学校直接发放资金补助,市级的文教机构还向村里下拨了大量的图书资料,为村民们提供夜校读书识字的教材和农闲时的学习读物,在区和乡一级也建立起文化馆(站)。这一时期的乡村文艺活动发展迅速,深受村民们的欢迎,主要是一些带有宣传性质的话剧、舞蹈等文艺演出,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宣传了党和国家的政策,同时也塑造着南景村新的社会文化生活(22)。这一时期的南景村开展了热烈的抗美援朝宣传活动,各类宣传队伍、文艺团体经常深入村落,以大会宣讲、座谈会或文艺汇演等方式向村民们宣传爱国教育(23)。

土改时期村里的文化教育也呈现新的特点,更加注重农业生产实用课程的讲授,识字运动、夜校、“冬课”相继兴起,教育逐渐成为村民的一项重要文化活动。1950年,该村的识字率达到了38%,而其中75%是10~15岁的青少年,村中学龄儿童入学率超过50%。此外,为农民干部也专门设置了政治、经济短期培训,教授共产主义基本思想和领导管理方法等内容[16]183-185。有研究者2008年访谈了该村的一些年长的村民,有的老人家依然记得当年参加夜校学习时的情况:

作文、读书、教你打算盘。我小时候只读了两年书,然后读夜校。夜校不用给钱的,是解救劳苦大众,是政府办的……有低级的(班),有高级的(班),高级的就学些作文、写信,或者学打算盘,继续读夜校读了很长时间[24]。

3.医疗卫生水平明显提升

南景村所在的乡镇设立了人民诊所,为村民们提供诊疗服务,对家境困难的贫雇农民免费。村里的儿童和学生大多接种了农村常见传染病的预防疫苗,乡村的卫生防疫工作稳步发展,村民的卫生健康得到更好的保障(24)。乡村禁烟禁毒工作不断深入,派出所统一对吸食大烟者进行登记管制,教育劝说吸食者主动参加戒烟治疗,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和群众动员,竭力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25)。

六、结论与讨论

本文围绕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权力进入南景村所引发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变迁来考察国家如何通过种种努力去实现传统的乡村社会的组织化,从而实现国家权力对乡村社会的切入和整合。这一时期新政权的政治需求,是国家权力深入乡村社会并对传统社会加以组织化改造的直接动因,通过对传统组织和文化网络的改造和重构,新政权得以加强对广大乡村社会的控制,进而巩固执政的广泛政治基础。由此可见,解放初期国家与农村社会的关系集中表现在新政权对获取农村社会和农民群体的政治支持上。任何新生政权的第一要务必然是获得政治支持、巩固执政根基,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权也不例外,而巩固执政基础必然要求扩大群众基础,赢得占人口绝大多数农民的衷心拥护和认同支持。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改革,是新政权争取农民群体,巩固政权建设,扩大执政基础的一场运动,是对传统乡村生产关系的调整和生产资料的重新分配,彻底废除了封建土地制度和剥削关系,广大的无地少地农民分得了土地。在这场运动中,“农民取得土地,党取得农民”,革命年代“打土豪、分田地”的话语付诸实践,农民不仅获得了土地,还在参与运动的过程中受到了比较系统的思想和组织动员,通过政策宣传和政治教育培养了阶级意识和国家观念,农民群众在政治觉悟、民主权利和农业生产资料的实际获得中自然萌生了对党和国家的强烈感恩和政治支持。

从南景村案例我们可以发现,在土地改革和合作化运动过程中国家力量得以下移到农村基层,这一过程也是传统乡村非正式权力结构解体和新的政权组织建立的过程,国家权力通过在乡村社会建立的正式组织直接推动了土地改革和合作化运动,完成了对农村社会和农民生产生活的组织化改造。从土地改革和合作化运动的主体看,工作队是党和政府下派到农村的代表,负责帮助农会筹建并指导农会组织发动群众开展土改运动;农会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管理村务和维护村民福利,也是土改运动的组织者和发动者,是土改时期村庄权力组织的中心;妇联、共青团在村庄建立了基层组织,对乡村政治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民兵组织的建立,成为维护乡村秩序和保护土改成果的重要力量;合作化运动时期的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都是农业生产分配组织化、集中化的实现形式,还包括后来的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从土地改革和合作化的实践方式看,群众的宣传、教育、动员以及具体工作的实施,都体现了组织化、正规化、理性化的特征,在工作队指导下,农会发动群众成功开展了反霸、诉苦和分田各项工作;民兵队伍隶属市公安局统一管理和人员、任务的调配;农业合作化时期生产生活的高度计划和组织管理,队社之间经常开展的生产竞赛、经验交流、树立标兵等活动。从土地改革和合作化运动成效来看,村里长老会议、自卫队、地主武装等旧的权势组织被彻底瓦解,党支部、村政府、农会、妇联、共青团等新的权力结构建立起来,它们作为正式权力系统的基层组织,成功地将农村社会和农民生产生活组织起来并整合进国家的正式体系中,至此,村庄从新中国成立前疏离于国家正式权力之外的半自治状态转型为新政权政治活动的重要场域,组织起来的农民也成长为国家政治生活的直接参与者。土改之后的合作化运动直至人民公社的建立,是国家力量下移到农村社会从政治领域延伸扩展至经济生活领域,“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有效地将“土地所有权、政权结构、征税单位”整合统一起来,成功实现了国家力量对农民政治活动、农业生产和日常生活的全面管理和高度组织化。

乡村社会组织化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现代型组织在乡村基层的建立和运行,以正规化、制度化、组织化的方式将农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和乡村之外的世界联结起来,并整合进现代国家生活的正式体系之中。基层党支部、村政府、农会、妇联、共青团等组织在构建起乡村社会生活正式体系的同时,也将乡村带进国家生活。另一个影响因素是乡村传统文化网络的改造和重构,国家力量的下沉和推动农村社会的现代转型,必然要求与之相契合的乡村文化网络,传统文化网络必须经过改造方可适应乡村中相继涌现的现代型组织,新的意识形态在乡村的宣传,培育起农民的阶级意识和国家观念,他们的视野和话语不再局限于村落,而是放眼乡村之外整个国家的政治生活;村民们传统的血缘、地缘关系和社会网络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以阶级和出身为标准的分化或整合;无论是加入了党组织、农会、村政府等正式组织的农民,还是在这些组织带领下参加了土地改革的农民,他们的身份和行为都日益组织化,直至后来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更是把农民整合进高度集中、组织化的集体生产生活中,乡村社会的组织化也由此跃升至一个新的高度。

对土地改革和合作化运动时期的乡村组织化过程的详细描述也为当前党和国家乡村振兴策略的实施提供一个有效的借鉴。本文作者在收集和分析南景村的档案资料的过程中,发现了当时乡村工作人员制作的分类清晰和信息详尽的乡村经济生产统计表、村民收入和分配统计表、人口及阶级成份全员登记表等,在当时的数据收集和资料记录条件下,这些资料的收集和整理需要非常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这也从侧面解释了为什么当时党和国家能够快速而有效地在广大农村地区传播新的意识形态、获得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政策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执行过程,取决于身处政策最末端的执行者的构成及行动,因此,从组织分析的视角出发,对当前党和国家的农村政策在执行和实施的最后一公里的详尽过程的细致描述显得更加必要。当然,已经有不少的作品从这个角度出发,指出包括精准扶贫在内的有关政策在乡村的虚化、形式化或变异,但仍然需要有更多的作品去分析造成这些政策过程偏差的环境或制度变量、分析当前农村政策执行者的构成变异(包括乡村干部、上级党政部门以各种方式派驻的工作人员)和工作方式所带来的影响,从而有助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了解如何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质量,推动实现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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