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志涛:“小费用”扣除彰显“大民生”情怀

2022-03-10 12:06   长江网   陶志涛

3 月 5 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养育负担。(3月5日央视网)

自2018年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个人所得税除了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以及专项扣除外,新增加了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住房租房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大病医疗支出、赡养老人支出等六类附加扣除。这些专项附加扣除的实施,对减轻“上有老、下有小、家庭有房贷”年轻一族家庭压力起到了良好作用。每年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广大自然人纳税人在享受个税改革红利的同时,对税法的知晓度、遵从度、满意度也在不断提升。

在取得一系列成效的同时,社会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具体扣除项目的合理性、精准性、可操作性也有了更加精细化的需求。此次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正是回应了群众呼声,顺应了群众期待,顾及了现实需求,可谓正当其时、精准施策。

细看个人所得税六类专项附加扣除,不难发现主要涉及养老、住房、看病、教育等家庭支出。在子女养育费用扣除方面,只有限额的每孩每月1000元教育费用扣除额度,在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费用支出扣除方面存在“空白地带”。须知,子女费用支出不仅有“育”的支出,更有“养”的支出,尤其是婴幼儿“养”支出,费神费力又费钱。与此同时,从近年来国家生育政策调整来看,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家庭生育二胎三胎已经迫在眉睫。因此,此次政策调整不仅填补了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费用扣除的“空白”,对完善三孩生育配套政策也具有重要意义。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大政策已经明确,具体的扣除额度、扣除方法还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细化。不论怎样,涉及寻常百姓家的婴幼儿护理费用被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充分说明了国家对百姓民生的高度重视。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一笔笔“小费用”, 正彰显着政府为民服务的“大情怀”。我们也期待专项附加扣除越来越精准、越来越完善,让广大纳税人从中享受越来越多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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