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功虎:争当文明城市的典范

2022-08-17 10:24   《长江日报》   刘功虎

当前,武汉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已经连续三届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的武汉,有基础、有条件,也有信心从文明“高地”迈上文明“高峰”。

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关键在“典范”二字。全国文明城市已经是含金量最高、综合性最强、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典范”要在这些城市中优中选优。相比文明城市,文明典范城市更具引领性、示范性和标杆性。“典范”追求的是更高水平的城市文明、更高层次的城市品质和综合竞争力,要具备更高效的治理水平、更高质量的发展、更良好的文明习惯、更优质的公共服务、更优美的生态环境、更和谐的社会氛围。

经过多年持续努力,武汉城市文明水平和市民文明素质已经有了整体性提升,但是我们也要充分意识到,文明追求是无止境的,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标准和要求也都更高,这都对我们的城市发展和文明进步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必须在城市规划、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发力,对标典范标准,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自我超越,不断实现城市文明的进境。

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共设有10个测评项目,100多条测评标准,涉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治理等诸多方面,这意味着全面的进步、全方位的高水平,只有扎扎实实做好每一个方面,才能带来整体的典范性。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具有竞争性,处在城市比较中,只有做得比别人更好,我们才能脱颖而出,走在前列。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一块品牌、一种认可,是一份沉甸甸的荣誉,不可看轻,要付出最大努力,但也不唯牌是举。归根到底,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不是为了把牌子扛回来,最终是为了人民更美好的生活。在一座文明典范城市,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都达到最高水平的地方,人民美好生活的展开就会更加充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就有了更优越的条件、更坚实的基础。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当作一个契机,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对标典范、争当典范,推动城市文明水平、发展水平、治理水平来一次大进步、大跃升,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强,对这座城市的自豪感、认同感、归属感更强,把新时代英雄城市擦得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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