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 薇:着力相对贫困治理

2022-12-12 21:13   长江日报   邹薇

我国已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但还存在着相对贫困。绝对贫困线和相对贫困线的制定标准差异很大,相对贫困不能够直接进行跨国比较,绝对贫困能够通过公共政策进行有效消除,但是相对贫困会长期存在。

我国还有大量的人口刚刚越过绝对贫困线,易于转化为“新的贫困人口”。总体上,农村贫困发生率、深度强度都高于城市,而2018年城市贫困发生率和深度强度都已经反超农村。分别对城市和农村识别成分的分解发现,增长成分显著降低了城市贫困发生率,而再分配成分增加了城市贫困发生率;而农村的减贫主要来自于增长成分,再分配成分不利于农村减贫。分别对城市和农村贫困进行新旧贫困分解发现,新旧贫困在城市里面差距有收窄的趋势,而在农村其差异跨越时间是扩大的。这些是未来在解决相对贫困中需要注意的趋向。

建议,第一,使用多种指标对相对贫困进行动态监测,同时关注贫困发生率、贫困深度、贫困强度三重指标;第二,区分持久性与暂时性的相对贫困人口,分类施策,采取差异化扶贫措施;第三,分城乡治理相对贫困。结合城市贫困、农村贫困各自不同的特征,制定相应的扶贫措施和政策;第四,推动解决相对贫困的措施精细化。

(邹薇, 武汉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