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能动履职 践行人民至上

2023-03-08 10:35   光明日报  

3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光明日报记者采访了最高检办公厅副主任、最高检工作报告起草组成员胡光阳,请他对报告进行解读。

记者:报告中有一组“一低一高”数据很受关注:诉前羁押率实现有司法统计以来最低,不捕率、不诉率实现有司法统计以来最高。羁押的少了,不捕、不诉的多了,是不是意味着对犯罪的打击力度减弱了?

胡光阳: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少捕慎诉慎押不意味着对犯罪的打击力度减弱了,而是当宽则宽、该严则严。

我们常说,法随时转。过去二十年间刑事犯罪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基于这一考虑,2020年,最高检就提出“少捕慎诉慎押”检察理念,要求检察机关更加准确地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从严打击的同时,对较轻犯罪、初犯偶犯等做到少捕慎诉慎押。2021年,这一司法理念被确定为刑事司法政策。我们携手政法各机关狠抓落实,取得明显成效。报告中的这“一低一高”,实际上反映了刑事司法政策的与时俱进,体现了法治文明的发展进步,彰显了治罪和治理的有机统一。

对那些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犯罪、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我们坚决依法惩治、决不手软。同时,对于那些涉嫌较轻犯罪,依法不捕、不诉的,也绝不是放任不管。不捕的,更多地运用取保候审等非羁押措施管起来,而且更多运用大数据进行有效监管,实现由传统的“人盯人”向“数据管人”“科技管人”转变,保证不“关起来”也能管得住。对于那些不起诉但确实构成违法、应该给予行政处罚的,及时移送主管机关处理,让违法行为受到应有惩戒。

记者:报告中提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这件事检察机关持续做了四年。为什么要集全国检察机关之力做这件事?又是如何做到信访案件案结事了的?

胡光阳:信访问题大多涉及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全国检察机关年均接收信访总量100万件左右,其中最高检就有20万件。过去,由于工作力量不足等多方面原因,接收的群众来信大多未能及时回复。有的来信群众希望得到回复,甚至在寄来的申诉信件中主动附上邮票和信封,“请”我们回信,实际上是对检察机关的批评。换位思考一下,我们平时给别人发一条询问问题的微信都希望“秒回”,更何况群众信访呢。为了解决这个问题,2019年全国两会上,最高检向全国人民庄严承诺——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通过不懈努力,我们总体兑现了承诺。四年来检察机关收到近354万件信访,都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超过95%,得到信访群众充分认可。

为了让信访案件案结事了,我们主要做了两件事。第一件事是检察长带头办案。最高检要求,从大检察官做起,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第二件事是广泛推行公开听证。对于一些持续多年的争议性复杂案件,仅靠书面审查、三言两语作出结案决定,往往很难做到案结事了。现实生活中,老百姓遇到争议,往往喜欢“找个人评评理”。最高检就借鉴这个朴素而管用的矛盾化解方式,从2019年起创新开展公开听证,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村(居)委会代表等担任听证员,当事人、检察官、听证员坐在一起,围绕案件的争议问题摆事实、讲道理,让当事人更深入地了解案件的是非曲直。到去年年底,共开展公开听证4.4万件,化解率超过80%。

记者:报告中提到“检察官既是犯罪追诉者也是无辜保护者”,这在防止和纠正冤错案件中体现得最充分。检察机关如何守住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胡光阳:古人说:“一狱之成,十户不宁。”每一起冤错案件,不仅会对当事人及其亲属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而且会对执法司法公正公信造成严重损害。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纠正冤错案件、维护公平正义是我们的天职。具体工作中,我们既坚持疑罪从无、不枉不纵,过去五年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81.8万人、不起诉21.1万人,比前五年分别上升30%和69.4%,切实防止错捕错诉;同时,又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对10件原判十年以上的重大冤错案件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均改判无罪,切实做到了发现一起、纠正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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