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世伦教授在中南法理讲坛解析理论法学学科体系

2016-05-26 17:23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5月19日,主题为“理论法学的学科体系新探”的中南法理讲坛第十二讲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吕世伦教授担任此次讲座的主讲人。

吕世伦教授从事法理学研究教学工作已经逾六十年。他以自身的学习、研究经历回顾了我国法理学科的发展历程,分析了同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流派的苏联法理学特点。在介绍当代理论法学的发展情况时,他表示担忧,理论法学所包含的内容庞大,研究和教学工作呈现出散乱的状况。

结合自身的研究、思考,吕世伦教授对理论法学体系所应包含的学科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理论法学学科应当分为“纯粹法理学”、“交叉学科(理论法学边缘学科)”、“法学方法性质学科”。其中,纯粹法理学应当回归对于法律概念和法律规范的研究;交叉学科又可以细分为哲学、法经济学、法政治学、法社会学、法文化学、法人类学、法美学、法伦理学等八类;法学方法性质的学科则至少包含法学方法论、法解释学、比较法学研究等。他还补充,伴随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会产生新的交叉学科,法理学的内容也不会仅限于此。随后,吕教授借以习总书记的讲话中“构建我国社会科学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要求,对于到场的法理学子提出了殷切的寄望,激励年轻后辈为我国法理学的发展做出贡献。

张德淼教授对讲座进行了总结,在场师生也就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理论及方法等问题向吕教授请教,他一一予以回应。他认为,尽管当代马克思主义在西方呈现出“边缘化”的状况,但是来源于马克思主义核心理念的社会民主主义仍然是现代学界最为主流的思潮,也是西方国家制定社会政策、进行社会管理的重要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的成功终将会被历史所证明;不同的时代、地域呈现其不同的特点,我们应当把握时代的特点,客观公正的看待历史,从现实需要出发,推动社会前进,展望未来。

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