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智超:抢工期不扰民 应成为一种城市自觉

2019-04-29 13:30   《长江日报》   华智超


4月上旬,市交管局在汉口解放大道协和医院门口夜查占道施工围挡设置不规范情况      长江日报记者杨涛 摄

事实证明,“凌晨5时停工”这个规则不是可有可无,可遵守可不遵守,可模糊遵守可不模糊遵守的,它必须严格执行。这一规则背后,体现的是城市施工建设尽量减少对市民正常生活的打扰。尤其是城市主干道的建设,影响范围广、牵涉面多,更加要避免打扰市民生活,不能为了抢工期就什么都不管不顾了。规定凌晨5时停止施工,到点了就必须停工,这样才能把对市民生活的干扰减到最低。这种“尽量不打扰”的施工原则,应当成一种城市自觉,同时也对城市建设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27日,一起特殊的“行政拘留案”引起武汉人热议。当日凌晨5时,为赶施工进度,三名施工人员强行封闭二环线快速路汉口火车站地下通道入口,导致拥堵近一公里。警方对三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决定。

这是一起奇特却十分典型的案例。依据武汉市施工管理规定,夜间施工截至凌晨5时就必须结束。但施工人员为了抢工期,私自延长施工时间,造成拥堵,警方在视频监控中发现异常,赶到现场处置。

为什么造堵会被行政拘留?警方表示,三人的行为,已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三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造堵三人组”把二环线这一城市主干道给堵了,扰乱了城市的有序运行,不仅耽误了别人的时间,还可能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对市民生活的干扰确实不小。

“造堵三人组”可能会委屈:为什么我加班加点干活,为了抢工期努力工作,换来的却是行政拘留?的确,他们可能没有扰乱公共秩序的恶意,但从结果来看,造成了道路拥堵,事实上侵害了公共利益。直接表现就是,他们违反了“凌晨5时停工”的规则。

为什么要设立“凌晨5时停工”的规则?因为凌晨5时起,城市将逐渐迎来交通早高峰,假如这个时候封路施工,会造成堵车,影响市民正常出行,扰乱公共交通秩序。因此,“造堵三人组”虽然是为了抢工期修路,但险些造成严重拥堵,就要承担行为导致的后果。

这一案件的处置,重新强调了“凌晨5时停工”这个“铁规则”。事实证明,这个规则不是可有可无,可遵守可不遵守,可模糊遵守可不模糊遵守的,它必须严格执行。这一规则背后,体现的是城市施工建设尽量减少对市民正常生活的打扰。尤其是像二环线这种城市主干道的建设,影响范围广、牵涉面多,更加要避免打扰市民生活,不能为了抢工期就什么都不管不顾了。规定凌晨5时停止施工,到点了就必须停工,这样才能把对市民生活的干扰减到最低。

这种“尽量不打扰”的施工原则,应当成一种城市自觉,同时也对城市建设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武汉正处于新一轮大建设大发展时期,今年以来,对道路的整修更提上了城市提档升级的日程,施工、打围、暂时性封闭的工程很多,多多少少会带来堵车、造成市民出行不便。工程的确有工期限制,为了抢工期,施工人员可能心急,也可能加班加点。越是在这个时候,越要严格遵守施工规则,例如严格执行“凌晨5时停工”规定。在城市整修与不打扰市民生活间,应统筹考虑、科学安排,通过不断提高管理和施工水平,来减少对市民生活的干扰。

□ 长江日报评论员  华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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