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贵峰:恶俗就该依法严惩

2019-09-29 10:12   《湖北日报 》   张贵峰

9月28日,陕西多名男子围堵婚车“讨喜钱”的一段视频在网络传播,引发关注。记者从陕西省米脂县公安局获悉,当时7名男子逼停婚车索要红包,围堵婚车,造成交通混乱,整个过程持续约3分钟。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滋扰他人的方式进行乞讨,7人均被处以5日的行政拘留处罚。(9月28日《新京报》)

近年来,一些结婚车队遭遇过这种打着“讨喜钱”名义的围追堵截。在我国传统婚庆风俗中,出于营造热闹、喜庆氛围的需要,确实存在“讨喜钱”这样的婚俗。但传统婚俗适用的对象、范围、初衷,事实上是有着相应的界限、分寸,并不是可以任性胡为的。比如,这种“讨喜钱”婚俗应主要局限于亲朋、邻里等熟人之间,并不是任何不相干的陌生人都可以参与其中;所讨要的“喜钱”也是象征性、仪式性的,是一个“彩头”而已。

而时下一些地方发生的“讨喜钱”闹剧,已经异化为一种令人不堪其扰的丑陋恶俗。不仅不给钱不让过,而且不能少给,与“变相打劫”无异。如此恶劣的做法,不仅在婚俗层面上早已完全异化、变质,事实上已涉嫌“寻衅滋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依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即已达到“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

要想有效治理此类恶俗,不仅要加强教育、宣传、引导,更要在法律层面不断强化打击惩戒力度。只有如此,才能有效改变这类恶俗,更好地助推社会公序良俗形成,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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