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心铭:探求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规律

2020-08-03 10:11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   田心铭

内容提要: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作为一种由马克思主义者自觉进行的创造性活动,既遵循人类认识发展基本规律,又有其特殊性,体现着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中国共产党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创新经验。习近平深刻阐明了我们党是如何实现理论创新的,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理论创新的思想。我们可以通过总结经验探求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规律。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基础,是以实践为基础和以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基础的统一。习近平提出的“实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良性互动”,揭示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基本途径。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主体,是领袖和群众的统一。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根本方法,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方法。

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是有规律的活动。探求其中的规律,对于自觉遵循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是一件有重要意义的工作。中国共产党在近百年来的接力奋斗中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创新经验。这些经验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规律。我们可以通过总结经验探求创新的规律。

理论创新是一种认识活动。人类认识发展中的基本矛盾是认识与实践的矛盾,认识与实践相互关系的规律是认识发展的基本规律。理论创新活动及其规律,说到底都是围绕着认识与实践、理论与实践的矛盾展开的。毛泽东在《实践论》中紧紧抓住“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和行的关系”[1](P282)这一对基本矛盾,系统阐述了人类认识发展的基本规律。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也遵循着这些基本规律。同时,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作为一种由马克思主义者自觉进行的创造性活动,又有其特殊规律。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其规律体现着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习近平深刻阐明了我们党是如何实现理论创新的,总结了党的理论创新的丰富经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理论创新的思想。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规律具有极为丰富的内容,可以从不同方面去探讨。

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笔者谨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的精神,就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基础、基本途径、创新主体、根本方法等几个问题做初步探讨。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基础:以实践为基础和以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基础的统一

人类认识活动是建立在一定的基础之上的。认识以什么为基础的问题,是认识论研究中的一个重大问题。毛泽东在《实践论》中从认识的来源、认识发展的动力、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和认识的目的几个方面深入论述了“认识对社会实践的依赖关系”,[1](P282)阐明了实践是认识的基础。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同人类一切认识活动一样,是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之上的。同时,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又是以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基础的。习近平曾经在一次讲话中同时讲到了这两方面的“基础”,这样就把这二者的关系问题提到了人们面前。

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夕,习近平于2017年7月26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论述党的理论创新时提出,“要保持和发扬马克思主义政党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勇于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2](P62)他同时又指出:“要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基础上,以更宽广的视野、更长远的眼光来思考和把握国家未来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问题,在理论上不断拓宽视野、作出新概括。”[2](P63)这一讲话分别从两个方面指出了党的理论创新的基础,体现了两个“基础”的统一:一个是以“实践”为基础,一个是以“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基础。在理论创新中坚持两个“基础”的统一,是党的理论创新的一条重要经验,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一条规律。

我们党一贯坚持以实践为基础推进理论创新。马克思主义是来自实践又指导实践,并且在新的实践中不断检验和发展的理论。它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揭示了认识发展规律,又自觉地把自身看作遵循这些规律前进的理论,因而把理论同实践相统一确立为必须遵循的原则,要求随着客观过程的推移和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实现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反对把理论凝固化。它揭示了每一代人都只能在自己时代的条件下认识世界,必然具有历史的局限性,因而确认自身也受到历史条件的制约,必须不断实现自我超越,在实践中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

勇于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一贯强调的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之后不久,他向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们指出:“马克思主义必定随着时代、实践和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不可能一成不变。”我们还面临很多没有弄清楚的问题和待解决的难题。对社会主义这个我们只搞了几十年的东西,我们的认识和把握还是非常有限的。我们的事业越前进、越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就会越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就会越多、面对的不可预料的事情就会越多。所以“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观点,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3](P114)“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创造、有所前进,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3](P115)习近平特别强调坚持问题导向,认为这是马克思主义的鲜明特点。他指出:“问题是创新的起点,也是创新的动力源。只有聆听时代的声音,回应时代的呼唤,认真研究解决重大而紧迫的问题,才能真正把握住历史脉络,找到发展规律,推动理论创新。”[4]他用“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的著名论断揭示了思想、理论与时代、实践的关系。他指出,今天的时代变化和我国发展的广度和深度远远超出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当时的想象。要坚持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更加深入地推动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发展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开辟21世纪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让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放射出更加灿烂的真理光芒”。[5]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基础,是党的理论创新必须遵循的一条准则。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是由它的一系列基本原理构成的理论体系。我们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就是要坚持它的基本原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一贯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他指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普遍真理,具有永恒的思想价值。”[3](P696)“坚持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4]他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关系,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归根到底是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为指导的。”“不了解、不熟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就不可能真正了解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6]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就要了解马克思主义有哪些基本原理。习近平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所反映的客观对象及其主要内容作出了概括和阐述。他说:“马克思主义深刻揭示了自然界、人类社会、人类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为人类社会发展进步指明了方向。”“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事物的本质、内在联系及发展规律,是‘伟大的认识工具’。”[4]习近平还指出:“我们要坚持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世界的物质性及其发展规律,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自然性、历史性及其相关规律,关于人的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的规律,关于认识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等原理,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群众观、阶级观、发展观、矛盾观。”[7]他要求党的领导干部原原本本学习和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读马克思主义经典、悟马克思主义原理”,把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中国的事情作为自己的看家本领。

习近平的论述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因为存在否定基本原理的错误思想;强调理论创新必须以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基础,是因为存在借发展之名否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现象,也存在认为否定基本原理才是创新、创新就要否定基本原理的错误思想或模糊认识。习近平强调:“从《共产党宣言》发表到今天,170年过去了,人类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马克思主义所阐述的一般原理整个说来仍然是完全正确的。”[7]人类社会至今仍然生活在马克思所阐述的发展规律之中。“无论时代如何变迁、科学如何进步,马克思主义依然显示出科学思想的伟力,依然占据着真理和道义的制高点。”[4]

理论创新既要以实践为基础,又要以“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基础。实践基础和理论基础是两个不同的“基础”。二者含义不同,但它们是统一的。理论创新要坚持正确的方向,获得科学的成果,防止误入歧途,必须同时坚持这两个“基础”,而不能用其中的一个排斥或否定另一个。习近平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阐明了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特征,其中首要的一条是:“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理论。”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必须以坚持基本原理为基础,是由其作为“科学的理论”的本质决定的。科学的理论是经受过社会实践检验的真理,具有真理的客观性、绝对性,所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必须坚持。理论创新意味着超越真理的相对性而向前发展,但这并不否定它所同时具有的真理的绝对性。马克思主义是完备而严整的科学思想体系,具有真理的全面性。它的各个组成部分、各条基本原理相互关联,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它在发展中新创建的理论观点必须同已有的基本原理相统一,绝不能导致内在逻辑矛盾,所以创新必须以坚持基本原理为基础。

社会实践是一切认识和理论的基础。理论必须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之上,永远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发展的;同时,科学理论一经形成,就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成为后来理论发展的基础,使理论的发展具有历史继承性和相对独立的发展规律。在实践中创造新理论,并不是一切从头开始,而是自觉或不自觉地以这种或那种已有的理论为基础的。由此看来,既有实践基础,又有理论基础,这是归根到底由理论和实践的关系决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规律。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基础上,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就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从客观实际出发,总结新的实践经验,上升为新的理论,并将其融入马克思主义科学思想体系,同已有的基本原理连接为一个有机整体,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二、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基本途径:“实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良性互动”

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是通过什么途径实现的?这是探求理论创新规律的又一个重要问题。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深入论述了关于人类认识发展基本过程的理论。他阐明了,人的认识发展过程,是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又由理性认识到实践这“两次飞跃”多次反复、不断发展的过程,也就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过程。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也是遵循这一规律向前推进的。同时,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在其实现途径方面也有自己的特点,体现了认识发展过程一般规律与马克思主义发展特殊规律的统一。习近平提出的“实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良性互动”,揭示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基本途径。

2015年1月,习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就辩证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论进行第20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不断进行理论创新,坚持理论指导和实践探索辩证统一,实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良性互动,在这种统一和互动中发展21世纪中国的马克思主义。”[8]这里提出的“实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良性互动”,是此前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和我们党的文件中所没有的新的重要命题。这一关于理论创新实现途径的观点,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理论创新的思想。

毛泽东始终用发展的观点看待理论和实践,坚决反对把理论看作万古不变的僵死教条;他始终把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看作相互作用的关系,而不是单向作用的关系。毛泽东着重论述了实践对理论的决定作用,强调实践是理论的基础;他同时高度重视理论对实践的能动作用,还首次明确提出在一定条件之下理论表现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毛泽东阐述的认识过程,既是理论来自实践、接受实践检验并在实践中发展的过程,同时又是理论指导实践、发挥作用的过程。所以在毛泽东那里,理论和实践被看作是相互作用、互为因果的。

但是,毛泽东的著作中没有“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良性互动”这样的表述。习近平提出这一命题,是对毛泽东认识论思想的坚持,又是对它的发展,是继承又是创新。

“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这两个概念,体现了用发展的观点去看理论和实践的立场、观点、方法,具有强烈的时代气息。创新是主体自觉追求发展的行为。只有作为主体自觉活动结果的发展,才能称为“创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明确表达并且突出强调了主体在认识和实践活动中追求理论发展和实践发展的自觉能动性,体现了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具有丰富的内涵。

“良性互动”把理论与实践相互作用的思想凝聚在一个简单明确的概念之中,集中表达出来了。不仅如此,“良性互动”还有更深一层的内涵。理论有正确的也有错误的。科学理论可以指引人们在实践中获得成功,错误理论会误导实践,带来挫折和失败。在这一方面,党的历史上既有辉煌的成功经验,也有惨痛的教训。实践有自觉的也有盲目的,有符合客观规律的也有违背客观规律的。看不到这一点,把实践看成是天然合理的,就可能根据一时一地有限的实践作出错误的理论概括,或轻率地否定正确的理论。这样的现象在实际生活和学术研究、理论争论中都不少见。可见,理论与实践的相互作用存在不同情形,既有正面的、积极的相互作用,也有负面的、消极的相互影响,并非都是良性的。“良性互动”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科学分析理论与实践之间相互作用复杂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它对实现积极互动、避免消极互动提出了明确要求。

由“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良性互动”的概念构成的这个命题是富有新意的,它丰富和发展了辩证唯物主义关于认识和实践、理论和实践关系的理论。

自1945年党的七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确立了并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怎样才能遵循这样的原则去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这是又一个重要问题。习近平提出的新命题回答了实现“结合”的途径、方式问题。它告诉我们,贯彻“结合”原则,必须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都勇于创新、善于创新,并且将这二者统一起来,实现“良性互动”。考虑到理论与实践相互作用的复杂性和历史上正反两方面经验,强调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的互动应该是“良性”的,这是完全必要的,是十分重要的。

可以说,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是我们党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实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良性互动,则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实现理论创新的基本途径。

习近平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把成功的实践上升为理论,又以正确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还把实践中已见成效的方针政策及时上升为党和国家的制度”。[3](P74)把“成功的实践”上升为理论,又以“正确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这就是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良性互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以实践为基础、以理论为指导创立的,又成为实践活动必须遵循的制度和规范,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在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的良性互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在实践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在理论方面,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是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良性互动的生动体现和根本成就。

“实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良性互动”,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经验的总结,也是自觉地实现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指导理论和方法论原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成果。

三、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主体:领袖和群众的统一

实践和认识都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主体是人,客体是统一的物质世界。实践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改造。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理论创新是主体发挥能动性自觉探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创造性活动。主体对自身的认识越充分,开展创新活动就越自觉。人类认识和实践活动的主体都是社会主体与个人主体的统一,即一定的社会群体与现实的个人的统一。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同样是如此。那么,具体说来,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主体是什么?它是如何构成的?这是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规律需要思考的又一个重要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顺应时代发展,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党中央又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要创立者”,“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创立发挥了决定性作用、作出了决定性贡献”。[9](P7)深入理解这些重要结论,需要认真研究党的理论创新主体的构成问题。

马克思主义是工人阶级的科学世界观,而不是个人的学说。它是在亿万群众的实践中产生和发展的,又是代表工人阶级、人民群众的领袖和思想家通过艰辛的理论探索自觉创造的。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性质决定了它的理论创造主体是领袖和群众的统一。

人民群众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斗争,是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基础和最终来源。人民群众在实践中获得的真知灼见,是党的领袖直接的思想来源、认识基础。从归根到底的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主体,是包括领袖和思想家在内的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而不是个人。但是,理论创新又是通过现实的个人实现的。科学理论不能在群众中自发地产生,只有在掌握已有思想资料、继承人类先进思想的优秀成果又总结人民群众的实践经验、集中群众智慧的基础上,经过思想家自觉的创造才能形成和发展。正因为如此,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集中表达于领袖、思想家的著述之中。

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形成了自己从事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的队伍,为马克思主义的丰富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党的领袖和理论工作者在马克思主义发展中的关系问题,也是关于马克思主义创造主体的重要问题,这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中领袖和群众关系的重要表现。

列宁指出:“群众是划分为阶级的”;“阶级是由政党来领导的;政党通常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被选出担任最重要职务而称为领袖的人们所组成的比较稳定的集团来主持的。”[10](P249)人民群众争取自身解放的实践,需要领袖并且产生了自己的领袖,需要理论并且创造和发展了自己的理论。时势造英雄。时代的需要和伟大的实践决定了工人阶级最杰出的领袖既是伟大的革命家、实践家,又是伟大的思想家、理论家。因此,马克思列宁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主要代表,都是集革命家、实践家和思想家品格于一身,既是实践中的领袖,又是科学理论的创造者和导师。他们的著作则成为马克思列宁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经典著作,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的主要构成部分。我们的理论以领袖的名字命名,称为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称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合理的,也是必然的。从根本上说,这是由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实践统一、科学性和人民性统一的本质特征决定的。马克思主义是产生于实践中的科学,而不是躲在书斋里琢磨出来的学问,它的实践本性决定了它的主要代表必然是带领人民群众从事实践活动的领袖兼思想家,而不是专业的理论工作者或哲学社会科学专家。这当然并不意味着专业理论工作者的研究和著述是无足轻重的。领袖是群众的代表,领袖的思想和著作是在广泛吸收理论工作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中新的重大思想的形成,重要观点上新的突破,是以领袖的著述和重要论断为标志的,而广大理论工作者在理论观点的形成、阐述和展开,范畴、命题的推敲和完善,理论体系的系统化和普及宣传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批评了这本书的写法,他说,“一看就可以知道是一些只写文章、没有实际经验的书生写的。这本书说的是书生的话,不是革命家的话”。他分析说,有两种人都没有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他们做实际工作的人没有概括能力,不善于运用概念、逻辑这一套东西;而做理论工作的人又没有实际经验,不懂得经济实践。”[11](P139-140)这些论述包含着他长期从事革命实践和理论创造的丰富经验和深刻体会,启示我们从理论创造的主体这一层面去思考马克思主义发展中的一条重要规律:虽然实际工作者和理论工作者都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是,只有那些既具备丰富实践经验又具备深厚理论素养的革命家、领袖兼理论家,才能写出经典性的马克思主义著作,只有他们才是工人阶级、人民群众创造和发展自己的科学世界观的杰出代表、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代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出台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习近平在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实践中,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非凡理论勇气、卓越政治智慧、强烈使命担当,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赤子情怀,应时代之变迁、立时代之潮流、发时代之先声,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开创性意义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多种客观社会历史条件和个人主观条件在历史前进的洪流中相互交集,汇合在一起,决定了习近平能够集中党和人民的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创立发挥了决定性作用、作出了决定性贡献,因而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要创立者。深刻理解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主体的构成,可以帮助全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我们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四、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根本方法:群众路线的方法

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需要深入研究、自觉运用科学的方法。方法是客体发展规律和主体认识、实践规律在主体活动中的自觉运用。理论创新的规律都可以转化为理论创新中运用的方法。理论创新的方法可以从多方面去探讨。这里讨论贯穿在理论创新各种方法之中的根本方法。我认为这就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一个独创性成果,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习近平强调:“不论过去、现在和将来,我们都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把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3](P697)“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回答了我们党的一切工作“为了谁”和“依靠谁”的问题,概括了党对待群众的正确态度。“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回答了党如何开展工作的根本方法问题,规定了党在一切工作中的根本方法。这也是党的理论创新的根本方法。

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党的群众路线结合在一起,阐明了为什么“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党的根本工作方法。他说,“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1](P296)他又说,“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如此无限循环”“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12](P899)这是从不同角度提出的两个关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重要论断,二者相互关联,揭示了党的群众路线工作方法与人类认识发展基本规律之间的关系。对党的领导干部来说,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关于领导方法的决定》(即《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中指出:“正确的领导意见只能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又到群众中坚持下去。”[3](P899)这里所说的“领导意见”,不应仅仅理解为关于具体工作的意见,理论层面的思想、观点和指导原则也是它的题中应有之义,而且通常是比具体工作决策更加重要的意见。因此,党的理论建设、理论创新中重要思想、观点的提出,都应该按照贯彻群众路线的要求,“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毛泽东强调,“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这是基本的领导方法”。[12](P899、900)只有经过这样的循环往复,才能形成科学的理论。我们党的许多重要理论决策、理论创新性成果正是这样诞生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研究全面深化改革问题,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2016年十八届六中全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问题,分别作出重要决定,都经历了多次反复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充分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习近平亲自担任这几届中央全会文件起草组的组长,主持了文件起草工作,并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作了《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3](P493)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作了《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13](P140)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上做了《关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说明》,[14](P405)对提交中央全会讨论的文件稿通过贯彻群众路线而形成的过程作了详细说明。例如,2013年11月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说,2013年4月党中央政治局决定十八届三中全会研究全面深化改革问题后,中央发出了征求意见的通知,向各地区各部门征求意见,文件起草组成立后,在将近7个月的时间里,广泛征求意见,开展专题论证,进行调查研究,反复讨论修改。其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三次、中央政治局会议两次分别审议《决定》征求意见稿,还决定将稿件下发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征求党内老同志意见,专门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意见。文件起草组认真整理、研究这些意见和建议,作出重要修改。这样形成的稿件才由党中央政治局提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讨论,作出决定。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内容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就是这样经过多次反复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形成的。这是群众路线工作方法在党的理论创新中的生动体现。

习近平提出:“用中国理论解读中国实践。”[15]同样地,我们应该用马克思主义尤其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解读党推进理论创新的成果和经验。我们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总结党在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良性互动中发展马克思主义,创立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丰富经验,探求和揭示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规律,自觉推动理论创新,不断开辟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新境界。

作者简介:田心铭,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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