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胜:以法治激活“睡美人条款”

2020-11-10 09:00   《湖北日报》   张玉胜

近日,57岁的尘肺病患者老石收到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24.7万元工伤待遇,此时距离他被鉴定为尘肺病已两年多。记者调查发现,尽管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制度2011年就已确立,但由于缺少实施细则、法律溯及力有争议,社保经办机构认为追偿困难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在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时困难重重。(11月9日《工人日报》)

“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条款,曾被誉为工伤劳动者保护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社会保险法的一大亮点。但在现实中,这一条款却遭遇申领慢、落地迟的窘境。平均“耗时四五年”,不仅使工伤职工早日获得赔偿的权利落空,更让工伤保险的保障和救济功能大打折扣。

现实中,难以执行落地的条款被人们称为“睡美人条款”。剖析“工伤先行支付”制度落地难的成因,既有劳动者知悉率低、人社部门态度不积极的人为因素,也有申领程序复杂、实施细则缺失和垫付后追偿困难等制度短板。破解“工伤待遇先行支付”迟滞窘境,需要加大对这一保险救济制度的宣传力度,更需从完善制度设计的立法层面,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打通堵点、简化程序、惩戒不法,让“工伤待遇先行支付”可操作、长牙齿、无障碍。降低劳动者申请先行支付的维权成本,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举证责任,明确先行支付规定的溯及力范围,制定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实施细则和执行办法,尤其是要建立起行之有效的追偿、追责机制。

只有让保险救济畅通便捷,让不法行为付出代价,才能使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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