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德斌:扶老被讹需要法律撑腰

2020-12-25 14:44   《湖北日报》   江德斌

12月20日,江西九江修水县爱心联合会的义工们开车外出时,路遇一位晕倒的92岁老人。他们将老人扶起后交给家属,老人也说明路人是好心相扶。但家属却以老人年纪大不清醒为由报警,称义工肇事逃逸。交警调取附近监控查清事实真相后,责令老人家属道歉。(12月23日《浔阳晚报》)

幸好有监控视频佐证,还原了事实真相。可反过来看,假如没有摄像头,又如何自证清白?遇到摔倒的老人,扶还是不扶,这本来不该成为问题。可近年来,受到一些“扶老被讹”事件的影响,很多人遇到摔倒的老人,要么绕道,要么围观,或者用拍照取证、找路人证明等方式,提前规避风险。可见,“助人反遭讹诈”虽是个别案例,但社会负面影响极大,严重损伤了公序良俗和助人为乐、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而讹诈者被揭穿后往往只需要道歉了事,不用付出任何法律代价,更加深了这种“道德割裂”。

助人为乐人之本,这种道德的闪光,是激励大众向上向善的力量,也是创建文明和谐社会的基石,需要从法律层面得到更好的呵护,更有力的支持。今年10月14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要求严厉打击通过“碰瓷”手段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等常见犯罪行为。在类似事件里,警方在查清事件真相之后,不应止步于责令道歉,应依照法律规定,对讹诈者施以相应的法律处罚,提高讹诈者的违法成本,才能让善行得到最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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