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兵:要恪守11类红线

2021-09-17 12:37   《湖北日报》   胡建兵

近日,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首次提出了建设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制度。(9月16日新华网)

校外培训是学校教育的补充,也应当承担起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保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至关重要。之前,一些校外培训机构鱼龙混杂、从业人员良莠不齐,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有的机构传播一些不合理的教育理念,“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还有一些原先担任过教师的人,由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后,仍利用自己手上的资源在培训机构工作,一些没有教师资格的境外人士也利用外国人身份当“外教”,导致培训机构“藏污纳垢”,造成一些孩子在补习班被打骂,甚至被性侵。因此,对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入职审查,划出行为红线,设立“黑名单”制度十分必要。

本次出台的《办法》,明确了“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损害国家利益,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严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歧视、侮辱学生,存在虐待、伤害、体罚或变相体罚未成年人行为”等11类行为红线。审核查实后,纳入全国统一监管平台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进行管理。

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的服务对象是中小学生和幼儿,应当从严把握用人标准。思想政治要过关,守法意识要过关,品德行为要过关,专业能力要过关。一旦发现有“前科”,将不予录用,禁止他们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关系的工作,让校外培训机构把好入职关,也使入职者更好地约束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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