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知多少:什么样的法律案要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

2022-03-05 11:39   中新社  

中新社北京3月4日电 (记者 李京泽)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将于3月5日召开。根据工作安排,此次人代会将审议事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

为什么这部法律草案要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什么样的法律案需要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

这一问题,在立法法中可以找到答案。根据立法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除此以外的法律。

什么是“基本法律”?从法律的性质上看,“基本法律”对某一类社会关系的调整和规范,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应当具有全局的、长远的、普遍的和根本的规范意义。

比如,宪法的修改。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的修改必须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中国宪法共经历五次修改,每一次都是通过全国人代会的审议,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

再如,立法法的修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立法法修正案。作为一部“管法的法”,立法法的修改对中国所有法律的立改废释起着“纲举目张”的作用,因而需由最高立法平台——全国人代会审议。

还有民法典的编纂。2020年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民法典。这部有着“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之称的法律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因而也需要在全国人代会上审议,征求各方“最大公约数”。

不难看出,这些“基本法律”在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都占有特别重要的位置。而从本质上讲,对基本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就是最高国家权力的体现之一,理所当然归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历史上,民法通则、人民法院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等重要法律的制定都经过了全国人代会审议。特别是近些年,中国已连续七年在全国人代会层面审议重要法律案,涉及慈善法、监察法、外商投资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等。

“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作用,要增加代表大会审议法律案的次数,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职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主任李适时曾如此表示。

外界亦认为,加强全国人代会的立法职能,正是实践和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要求。

而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也拟将“全过程人民民主”写入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修改当中。

可以看出,通过人代会立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不断发挥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制度载体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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