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 珊:遇事找法

2022-03-09 12:22   《长江日报》   鲁珊

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有多项内容上了即时热搜。如“对残害妇女儿童等犯罪当死刑的判死刑”“侵害袁隆平名誉案写入最高法工作报告”等,而报告中提到的案例,“审理人脸识别第一案”“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案”“文身店给未成年人文身、短视频侵犯儿童个人信息案”“高铁霸铺案”等,也都引起热烈讨论。

最高法报告受到普通人如此关注,是因为这些案例聚焦老百姓急难愁盼,回应群众关切。这些上了热搜的案例,就是我们每个人生活中可能遇到的事,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是通过这样一个个生动的案例去实现。

从这些引起热议的案例中,老百姓不但感受到法律“有力量”,也“很管用”。高铁霸个铺,孩子文个身,这样的事法律不但管得着,还管得了、有说法,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实际上,去年全国法治创新实践中,有的地方开设“夜间法院”,有的实现“掌上诉讼”,中国还在全球率先出台法院“在线诉讼、在线调解、在线运行”,这些都是让守法、用法成本更低。

国家治理现代化首先是国家治理法治化。我国是个人情社会,迈向现代化法治强国,要经历一个全民懂法、全民守法的逐渐成熟的过程。现实生活中,仍有些人遇事喜欢找个熟门熟道,习惯找关系不找法,还有些人碰到问题信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等。法律需要通过实际行动,让老百姓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贵,感觉到法律就在身边,最终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逐步改变那种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关系的现象。

遇事找法不是说只有遇到麻烦事才去找法,事关老百姓权益的大事小情,都要有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意识,依靠法律途径,在法治轨道上推动解决。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诉求,就能通过法律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全民法治观念就会逐步提升,尊法守法就会逐步成为人们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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