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社科思想库课题专栏

2022-10-28 16:38   十堰日报  

凝心聚力加快打造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

作者:宋苗苗   作者单位:市委党校

核心提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我市是国家重要的水源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和区域性的生态屏障,生态环境质量的好坏直接关乎国家生态安全。一直以来,我市奋力推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城市生态名片含金量持续提升。“十四五”时期,在绿色发展上提出了新目标新任务,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更是赋予了十堰打造“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新定位。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更好推进我市打造“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目标蓝图,既是十堰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必须完成的目标任务,也是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十堰,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必由之路。

打造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意义重大

打造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是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自觉选择。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我市是华中地区连接西北、西南地区的重要门户,汉江流域重点城市和汉江生态经济带核心枢纽,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融入长江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等重大战略中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同时,我市还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和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区位优势和功能定位决定了十堰必须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打造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努力走出一条服务国家战略、厚植城市发展优势的绿色低碳之路。

打造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供鲜活案例。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一直以来,我市坚持生态立市,统筹好保水护水政治担当、乡村振兴历史使命,不断做大绿色增量,护好绿色存量,提升绿色质量。打造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有利于我市在生态价值保值增值,“双碳”制度集成创新等方面探索路径、积累经验,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典型样本和鲜活案例。

打造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是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的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建立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效益。”一直以来,我市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挖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等经济价值,挖掘老工业基地发展的传统优势,在产业体系、生产链条中融入“两山”理念,绿水青山的经济效益初步显现。打造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有利于我市探索和建立促进绿水青山价值转化的多元路径,使生态环境要素真正成为十堰高质量跨越发展的重要支撑点。

打造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优势明显

生态系统底子好。据2017年湖北省统计局研究成果显示,十堰的生态价值约为11.11万亿元,其中,生态资源价值10.11万亿元,生态产品价值568.29亿元,生态服务价值9392.21亿元。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常年保持在75以上,等级为优;2021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73.86%,全省第二,高出全国50个百分点,中心城区优良天数达到337天,地表水达到或好于 III类水体比例96.3%,生态系统家底愈加厚实。

低碳转型态势好。我市坚持打造绿色产业支撑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强化主要行业领域“双碳”行动的科技支撑,全面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加快形成减污降碳的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依托优质绿色生态资源,森林康养、特色农业、新型材料、文化创意等低碳循环经济业态快速兴起,先进制造业、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产业增长态势良好。经济发展方式正由“规模扩张”向“绿色生态”快速转型。

“两山”转化成效好。我市不断探索将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生态经济优势的新路径、新模式,建立和完善支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市场机制和政府制度,探索特色生态产品溢价渠道,挖掘仙山秀水的生态服务价值,初步形成了一批有代表性的生态产业化路径和模式。2021年实现旅游总收入897.2亿元,旅游项目投资额、A级景区数量、旅游贡献率居湖北省前列。

凝心聚力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

厚植绿色低碳发展的生态资本。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为重点,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作为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我市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大力修复受损生态系统,不断厚植绿色低碳发展的生态资本。要统筹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降低生态环境破损度,增加生态空间面积;推动流域综合治理,提升“五河治理”成效;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建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我市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就要加快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要加快推动汽车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打造完整的汽车产业链;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引导工业企业实施低碳节能和传统能源改造;对现有的生态产品品牌进行整合优化,提升十堰生态产品品牌的溢价增值空间,打造突显十堰特色的绿色低碳生态产品核心品牌。

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低碳发展,离不开人人参与。要深化开展“十堰绿色低碳行动计划”,在全市范围开展绿色低碳生活创建行动,创建一批低碳家庭、低碳社区、低碳学校、低碳机关示范点;充分发挥政府宣教职能,切实增强全民对绿色低碳行动的认知度和参与度;编制十堰市民绿色低碳生活指南,引导公众从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垃圾分类、光盘行动等身边小事做起;探索实施“十堰绿币”、个人碳积分排名制度,树立绿色低碳生活实践典型,逐渐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开辟碳减排驱动及低碳城市建设新路径

作者:吴昊   作者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核心提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双碳”目标下碳减排政策路径的研究,探索开展“低碳城市”建设,是我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守护一库碧水永续北送的必然选择。

全面转型升级,推动产业绿色清洁发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压减过剩产能。推进企业淘汰落后设备,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推进工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全面实施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为特征的技术改造,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智能化水平,减少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落实水泥行业错峰生产相关要求,减少生产时间和碳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扎实推进清洁生产。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推动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工程。

加快结构调整,实现能源绿色低碳利用。严格落实国家和湖北省能源发展重大战略规划、政策,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持续优化化石能源结构,推进清洁能源发展和消纳,抓好清洁能源领域去产能和补短板。依托汉江流域自然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水电、光伏、生物质等清洁能源生产,加大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支持力度。依托我市汽车产业优势,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不断完善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积极推动发展纯电动汽车,开发各类燃料电池和混合动力商用车、乘用车及其零部件。鼓励整车企业研发生产节能环保、智能网联、安全舒适的整车产品。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散煤、劣质煤等传统高污染燃料的淘汰力度,落实能源发展重大战略规划、政策,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持续优化化石能源结构,推进清洁能源发展和消纳,抓好清洁能源领域去产能和补短板。

结合乡村振兴,促进城乡绿色低碳转变。“十三五”期间,我市碳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进一步减排的空间较小。下一步,需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进低碳城镇化发展,将“双碳”理念贯穿到乡村振兴工作始终,不断强化“三中心”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农业领域碳减排,不断增加生态系统碳汇,充分挖掘释放县域碳减排潜力,开发“碳汇+”多元化生态产品体系。深入推进城乡低碳化建设管理。在旧城改造和城镇化建设工作中,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节能建筑,提高建筑节能水平。发展低碳农业,全域推进农药化肥使用量负增长。加强对废旧农膜、农药包装等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严格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提高全市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探索将林业碳汇、湿地碳汇、户用沼气、光伏发电、垃圾分类等温室气体减排行为项目化,探索政府管控或设定限额下的绿化增量等责任指标价值实现机制,构建“碳汇+”多元化生态产品体系,切实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通道。

推动体制创新,深化绿色低碳试点建设。围绕城镇、园区、社区、商业、校园等不同主体,持续推进我市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创建工作,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按照省厅通知要求,结合我市试点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推进相关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建设。有序推进马家河村低碳试点创建工作。在全市挖掘和培育更多的低碳试点村镇,确保试点有序高质量实施。

运用金融工具,探索低碳金融市场建设。深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密切对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进一步优化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确保更加符合实际、科学、公平合理。做好碳交易履约和风险防范工作,保证市场平稳运行。抢抓“中碳登”落户湖北机遇,进一步开展碳金融创新,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带动绿色科技创新和绿色配套服务。积极推广“碳林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产品,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广泛宣传动员,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六五环境日、十堰市生态文明日等重点时段,开展面向全社会的“碳达峰碳中和”宣传工作。引导和带动全体市民自觉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在工作和生活中节约能源资源,减少自身碳排放,共同为全市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提供支持。

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发展十堰低碳经济

作者:胡铖  作者单位:汉江师范学院

核心提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

低碳城市建设是促进节能减排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我市已将建设低碳城市作为城市发展目标,关注和重视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代价最小化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会后工作的主要方向。

我市具有低碳经济发展的基础与优势

我市工业能源生产耗能具有绿色结构性优势,具有以水力发电为主的特点。电力行业贡献了我国45%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居所有行业之首。目前,我国电力结构仍然以火力发电为主,2020年火电在全国总发电量中的占比高达68%。逐步降低煤电占比,是电力行业减碳的必由之路。根据我市2021、2020、2019年统计年鉴显示,对从2016年到2020年工业能源生产量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发现工业能源生产主要以低碳排放的水力发电为主,太阳能发电量虽然少,但也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例如,2020年,我市火力发电量27.8千瓦时,水力发电量78.6千瓦时,太阳能发电量3.48千瓦时,水力发电量占比高达71.5%。

二氧化碳排放量和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较低。根据我国碳核算数据库(CEADs)1997-2019年290个城市碳排放清单的统计数据,2019年,在湖北省内(缺恩施、黄冈、天门和神农架林区数据),十堰是排放二氧化碳量最少的三个城市之一。一般而言,国民生产总值和二氧化碳排放量成正比关系,因为更高的产值对应更多经济生产活动,二氧化碳排放量自然更多。对照2019年 GDP的排名来看,我市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相对较低。再根据2020年湖北省统计年鉴关于常住人口的统计数据,用二氧化碳排放量除以常住人口数,十堰的2.692吨/人是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最少的三个城市之一。

农业化肥和农药使用量逐年降低。农业碳排放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化肥的使用,化肥使用过程将会产生一氧化二氮、甲烷等温室气体,同时化肥的生产、运输过程也会产生碳排放;农药的使用,包括其在生产运输过程中的碳排放;农膜产品的使用,包括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直接消耗的化石燃料的碳排放,包括农机设备的运用与灌溉设备使用;农耕过程中土壤有机碳的遗失。其中,化肥和农药的使用,是农业碳排放的主要来源。根据2021年十堰统计年鉴数据,可以看出我市农业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是逐年减少的,这是我市农业低碳排放的实践结果。

生态自然基础和社会治理基础。截至2022年7月20日,我市已入选全国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并先后荣获气候宜居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宜居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荣誉称号。这些都是我市加快打造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基础。另外,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赋予十堰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新定位。近两年来,我市围绕加快构建“一主三大五新”现代产业体系,通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优化能源结构、减污降碳协同等一系列措施,走出了一条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

全国城市低碳经济发展实践对我市的启示

学习借鉴试点城市的模式和经验,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制定相关政策法规,促进政府、企业、公众的良性沟通与合作,共同达成温室气体减排、气候变化适应与改善的可持续经济发展目标。

一是优化低碳空间布局。合理规划土地开发利用强度,形成多样化的土地利用模式;优化空间格局,对于我市而言,要尽可能保护山体森林资源,合理规划产业布局。二是加速产业低碳化发展。深入推进工业体系转型升级,继续推进传统耗能行业升级改造,提升优势主导产业,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发展,着力提升现代服务业、加快建设高效农业,通过鼓励低碳办公、增加企业低碳技能培训、培育企业低碳文化等方式全面促进企业管理低碳化。三是转变能源发展方式。优化能源结构,优化发展传统能源,合理开发可再生能源;改善用能方式,推进分布式能源管理,建设新能源汽车供能设施;加强能效管理,包含电网智能化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管理平台建设、电能管理服务公共平台建设。四是引导绿色低碳消费。打造低碳交通,包含加快建设基础设施、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广低碳交通工具、推进信息化交通管理、完善交通物流体系、加强交通行业节能监管。五是创建低碳社区。通过广泛宣传和教育,提升市民低碳意识,以建设生态科技城、节能环保科技产业园为契机,形成低碳硬件教育平台,倡导低碳出行、低碳采购,完善城镇生活基础设施,创建低碳示范社区,并在全市推行。

形成新能源产业生态 推动十堰高质量发展

作者:曹小琳  作者单位: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实现碳中和目标,需要从供给端、需求端、市场端共同发力。目前,我市产业链发展呈现出缺乏统筹规划、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长期在80%以上,低碳产业有效投资不足,未能形成产业集群规模效应,工业领域从基础原材料到终端消费品全链条的绿色产品供给体系发展不均衡,低碳产品效益不足,创新和技术研发支持力度仍然不够。

实现“双碳”目标,形成新能源产业生态是关键。一是充分利用全市水资源优势与汽车产业链的优势,进一步引进一流行业新能源产业龙头和知名品牌,形成对产业发展的强有力支撑。培育新能源产业完整的产业链、创新链和服务链,呈现龙头企业牵头、中小企业进行配套性生产、专业机构提供增值服务的集群网,建立多元、开放、包容的开放系统。二是综合利用节能、减排、固碳、碳汇等多种手段,建立“双碳”产业示范园区,通过产业绿色化转型、设施集聚化共享、资源循环化利用,在园区内部基本实现碳排放与吸收自我平衡,将园区打造成为生产、生态、生活深度融合的新型产业园区。三是形成区域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围绕新能源园区产业定位和主导产业,确定产业链核心环节和延伸环节,同时围绕产业链构建信息链、资金链、物流链等产业生态圈。

通过技术化、标准化、市场化建立零碳城市体系。一是以城市运营为载体,大力开展区域能源业务,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进一步促成“零碳”城市运营。二是探索绿色数据中心运营模式,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先进技术,通过对传统能源与新能源进行多能耦合与梯级利用,推广储能调峰技术。三是可进一步应用“双碳”+数字的新型建筑科学技术,应用绿色建筑及零碳建筑等,大力推广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建设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太阳能集中供热、屋面光伏、空气源热泵、浅层地热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城市建筑中的应用。

实现“双碳”目标,可持续投资是保障。一是做到金融与创造紧密结合。我市可建立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境内外上市、并购重组、技术产权交易、担保贷款、信用贷款、企业债券和信托计划等投融资渠道,健全资本随科技、人才、创新要素流动的机制。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高端人才参与十堰市的新能源重大科技专项、重点工程项目,为企业提供配套支持资金,拓展人才事业平台。二是探索绿色金融渠道。政府通过建立“种子基金”或创业投资基金,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研发提供支持;通过优惠政策鼓励经济主体向新能源高新技术领域投资;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科技的传播和商业计划,探索新型融资渠道,创新实施绿色低碳城市投融资路径,片区开发类项目中,可探索气候基金、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工具的单独或组合运用,策划海绵城市、综合管廊、智慧城市、环卫一体化、生物发电等项目,通过财政资金、专项债、银团贷款、PPP、投资人+EPC等模式筹集资金。三是提升新能源投资开发能力。要从整体上做好新能源的规划论证,优化投资区域布局,加强商业模式创新,提升市场开发整体能力;充分考虑项目所处区域的新能源电力消纳利用水平,优化电网网架结构,落实送出和消纳条件。进一步完善“碳汇贷”金融产品,设立绿色金融风险补偿金,实现生态资产价值化、市场化、金融化。

高标准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

作者:刘明辉  作者单位: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2021年,我市 GDP总量2163.98亿元,三大产业占比9.6%:38.8%:51.6%,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2.04%。对照工业化不同阶段的标志值,已经步入工业化和城市化中期。这是我市在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进程中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新历史阶段。2021年,全年共签订技术合同2697项,技术合同成交金额92.56亿元,比2020年增长20%,科技创新水平、科技成果转化率、科技进步贡献率迸发出较强竞争力,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创造了“十堰经验”,打造了“十堰样板”。

要加快发展,实现国民生产总值到2026年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的目标,建成区域经济中心。2021年,十堰GDP总量2163.98亿元人民币,位居湖北省第七位,占全省GDP总量(50012.94亿元)的4.3%,增速11.5%,低于全省12.9%的增速,位居第9位。以上数据表明,一方面,我市经济发展呈现出很强的韧性和潜力,另一方面,总量偏低、增速放缓也制约了十堰高质量发展。完成国民生产总值翻一番目标,我市需要对“一主三大五新”现代产业体系提质增效,需要建立先进制造业基地,培育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业,大力实施县域倍增计划,形成县域经济特色突出、竞相发展的局面。

要推进“两新一重”项目建设,推进大旅游、大健康产业发展,建成区域现代服务业中心。应积极抓住“两新一重”项目建设的机遇,着力补齐短板,推动基础设施运营智能化,实现新基建与新型城镇化“比翼齐飞”。充分利用房县、郧西县、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竹山县上庸镇入选湖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契机,挖掘特色,集聚资源,创新机制,推进全域旅游格局基本形成。

要从优化空间布局和发展路径、建立健全动力机制等方面着手,建成绿色发展示范城市。2021年11月,我市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指出要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完善政策制度体系,为我市绿色发展明确了思路。

要擦亮“仙山、秀水、汽车城”三张名片,以自然之美、人文之美、宜居之美、新城之美,建成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仙山、秀水、汽车城”三张名片的背后是钟灵毓秀的自然风光,是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保一库净水永续北送”的“守井人”担当,是“艰苦创业、勇于创新、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三线精神。要充分挖掘“仙山、秀水、汽车城”的历史底蕴、文化魅力和时代风韵,赋予自然之美、人文之美、宜居之美、新城之美“精”和“魂”,借以熏陶和培养市民的文明素养,建成和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要推进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建成市域治理样板城市。在建成市域治理样板城市中,我市有着成功的模式和经验,即竹山“十星”创建活动。其创建模式和经验,与“枫桥经验”有着相似性,得到中宣部的肯定。要利用好竹山“十星”创建的经验,在培育多元主体、创新协商议事机制、培养基层治理人才等方面持续发力,形成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基本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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