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湖北十佳社科普及创新案例”​推选活动的通知

©原创   2023-05-12 15:41     

各市(州、区)社科联,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省级社科普及基地:

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众化普及,积极打造可复制推广的社科普及创新品牌,促进社科普及事业创新发展,组织开展首届“湖北十佳社科普及创新案例”推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市(州、区)社科联、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省级社科普及基地、“回乡宣讲志愿服务”团队。

二、征集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荆楚篇章,通过运用新理念、新载体、新举措,在品牌创建、平台打造、阵地建设、志愿服务等方面形成的具有创新、示范意义的社科普及案例,案例内容充分体现时代性、突出群众性、富于创造性,具有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价值,对于社科普及事业营造新声势、服务新发展具有良好推动作用。

三、征集条件

(一)导向正确。申报单位要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申报案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思想导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体现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二)形式新颖。申报案例能够适应新形势下社科普及工作的新要求,善于利用互联网思维引导社科普及路径创新,探索“互联网+”模式和新媒体传播方式,开拓社科普及工作新阵地。

(三)成效明显。申报案例受众面广,辐射力强,认可度高,普及效益显著,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引领作用,在推动全省社科普及创新发展中具有较强的推广借鉴价值。

四、推选方式

(一)自愿申报。各申报单位对开展的社科普及创新案例进行梳理,认真填写《社科普及创新案例申报表》(见附件),经主管单位审批同意后,与佐证材料一并报省社科联。

(二)专家评审。省社科联组织相关社科专家对申报案例进行综合评估,评选出“湖北十佳社科普及创新案例”。

(三)宣传推广。“湖北十佳社科普及创新案例”在全省社科系统进行通报,并向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宣传推介,印发全省相关单位学习交流。

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15日。各申报单位将相关材料以“十佳案例+市(州、区)名称+单位名称”方式命名,发送至省社科联科普部邮箱hbssklkpb@yeah.net。

联 系 人:曾智

联系电话:027-87271858、18802717955

附件:《社科普及创新案例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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