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妮 蒲亦非:“立法社会实验”何以可能

2024-03-18 16:59   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在传统立法学看来,“立法社会实验”是一个颇具危险性的概念,毕竟,人类不是实验室里的“小白鼠”。一直以来,人们对于法律领域的“实验”持谨慎态度,我国的“试验性立法”不仅需要最高权力机关的特别授权,而且在立法领域、适用范围、立法位阶上均有严格限制。然而,囿于传统立法的信息不充分、公众参与度有限、评估机制不全面等缺陷,迫切需要探索新的立法方法,以提高法律的科学性和实用性。随着技术的进步以及多学科交叉融合发展,人工智能与人类智慧的协同合作为“立法社会实验”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一种可能。

采取计算实验的方法

所谓立法社会实验,实际上采取了计算实验的方法。通过数字孪生、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我们可建立与现实社会高度相似的“人工社会”,从而为实际系统的运行提供“借鉴”“预估”和“引导”。通过在线学习、离线计算和虚实互动,可在虚拟网络上建立相应的“社会实验室”,为研究者提供一个安全、可控的环境,并由此规避实验内容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与伦理风险。计算实验具有精确可控、操作简单、可重复性等特点,已在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研究中应用,并取得显著成效。立法社会实验不仅能吸引大量参与者,打破地域限制,有效避免传统试验性立法中的“南橘北枳”现象,而且可以将立法对行为的影响因素模块化分离,使立法者能够有针对性地调整运行参数,以获取不同条件下的运行结果,直观地观测法律变动对人们行为的影响。

立法社会实验在探索立法效果、优化法律资源配置、提升立法民主性和透明度,以及促进跨学科交流合作等方面优势显著。首先,通过重复实验和优化参数,立法社会实验能够生动展示法律实施和变迁的过程,有助于揭示其内在规律,为立法工作提供科学指导,推动立法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其次,该实验模式鼓励更多利益相关方参与,充分发挥集体智慧,能增强立法的民主性和透明度,有效防范“部门利益优先” “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等风险。再次,立法社会实验有助于减少法律系统内部的摩擦和矛盾,促进法律系统稳定运转,同时有助于改善法律系统与其他社会系统的关系,促进整个社会控制体系的和谐稳定。最后,立法社会实验还具备及时调整法律法规以适应技术变革的能力,这在我国当前科技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尤为重要。

主要运用ACP技术

法律是“非常特殊的社会控制形式”,从系统论的视角看,法律系统可被看作是一类高阶次、多反馈、非线性的复杂动态自适应系统。立法社会实验,根植于法律复杂动态理论,主要运用了ACP技术(人工系统+计算实验+平行执行)和多主体系统,涵盖抽象、模拟和优化三个核心环节。

首先,深入剖析每个参与者的特性与行为模式,包括立法主体、司法主体、侵害人、受害人等,并据此设计出精细的个体模型和交互规则,以模拟现实世界中复杂多变的情境。实验的核心在于将涉及的主体和法律关系进行抽象化处理,这不仅有助于更好地模拟和测试法律的实际执行效果,还能够让我们更加清晰地把握法律调整的内在逻辑。其次,立法者可以根据各种假设情景,灵活调整遵循的规则和参数,同时密切观察这些变化如何影响各主体在现实场景中的行为和互动。通过观察新法所调整的主体的行为,能够全面分析不同情况下各方的利益分配,以及各种量化指标的变化趋势。最后,在模拟实验运行一段时间后,立法者可以根据实验结果,对制度变化进行解释、预测和优化。动态优化作为立法社会实验的关键环节,要求在模型运行过程中不断收集各方反馈、评估实际效果,并根据需要对模型进行相应调整,以确保其始终与真实世界的运行规律保持高度一致。

进行实验的注意事项

在构建立法社会实验在线平台时,主体选择无疑是至关重要的。这些主体既可以是完全虚拟的电子人,也可以是具备电子身份的真实个体。鉴于立法事务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采用真实个体作为实验主体无疑是最佳的选择。同时,为了确保实验的全面性和代表性,还需要对各类参与人员的比例进行精心控制。除了直接利益相关的主体外,构建一个完善的外部立法监督环境同样不可或缺,包括政府监督部门,如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商管理局等,民间团体如工商联等,以及人民代表大会成员和其他社会人员。在构建立法社会实验在线平台时,要确保人工社会的运行规则严格遵循现行的法律框架和规范。这意味着新设定的规范变动应在不改变其他现有规范的前提下进行测试,以评估其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通过这种方式,立法社会实验不仅能够预测新法的实际效果,还能确保其与现有的法律体系相协调,从而避免潜在的冲突和矛盾。

此外,在进行立法社会实验的过程中,应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协调性和实效性等核心原则,建立多维度的评估机制,包括成本收益评估、实践效果评估以及社会满意度评估等,引入一系列具体量化指标,如成本收益比、执行率以及社会满意度指数等,以便更直观地衡量法律规范的运行效果。同时,应高度重视对算法的监管和控制,建立算法审查机制、算法使用准则以及算法追责机制等,以确保算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总之,随着计算思维在法学领域的广泛渗透,立法社会实验综合运用人工智能与数据挖掘技术,构建“人工社会”用以模拟和测试法律规范的实施效果,能够在一定程度弥补传统立法方式的不足。甚至我们可以想象,它有可能成为未来立法的重要方式。它的价值不仅在于能够直观地反映立法效果、对司法成效进行精准评估、提高立法的操作性和实效性,更重要的是,它能够有效应对立法过程中常见的滞后性、不周延性和不易改变等难题。通过这一实验平台,我们能够更准确地预见和应对法律系统的动态变化,确保法律体系与时俱进。立法社会实验有望为法治建设注入新的活力,推动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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