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梦:汇群众之力打通产权制度改革“中梗阻”

2020-03-31 11:16   中国农村研究院   刘金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充分调动群众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最广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改革上来,同人民一道把改革推向前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管长远、管根本、管全局的制度性改革,在改革中充分激发群众参与,有效保障群众权益,是促使改革行稳致远的重要法宝。然而近年来在全国各地改革试点中,存在群众对改革不知情、不热情、不领情的窘况,致使改革政策悬浮、推进乏力、成效不彰。鉴于此,广东省蕉岭县作为全国第二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验区,在推进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引民参改,促改革“八方呼应”;惠民精改,助改革“稳履平川”;纳民督改,明改革“耳目昭彰”,有效打破了“被动改革”藩篱,探索出了一条“因民施策,赋民以权,以民为本”的蕉岭特色产权制度改革道路,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生动、可借鉴的“蕉岭经验”。

一、县乡互促,因民施策,产权制度改革“蹄疾步稳”

坚持维护群众权益是全面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前提。蕉岭县致力做好改革发动工作,用群众听得懂的话语、看得到的典型、学得到的经验,营造农民群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一)联民共参,多维聚力,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蕉岭县聚焦群众广泛参与改革,以各镇、村为依托,把好清产核资基础关。一是全域宣传,凝聚改革共识,改革政策“家喻户晓”。蕉岭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产权改革办公室”)通过蕉岭新闻报道、张贴政策标语、发放《致村民的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关政策,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为产权制度改革营造了良好氛围,为清产核资的顺利启动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三级培训,共议实施方案,清产核资“干群互通”。县产权改革办公室联合县域8个镇分管领导及业务专员,深入各村开展“地毯式”业务培训共计385场,累计培训人员达1200余人。通过培训,各镇村干部有效掌握了清产核资的政策要求、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使清产核资工作标准化、专业化、精确化。三是民主决议,确认公示结果,集体资产“人尽皆知”。蕉岭县各村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公开清产核资结果,并上报镇级主管部门审核及对结果进行三榜公示,让群众对村集体资产不再“一无所知”,村集体资产在“阳光”下运营也为产权制度改革后续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联群共谋,精准甄别,成员界定“认清社员”

蕉岭县在成员身份界定过程中,坚持群众权益源头保障、重点保障、系统保障的有机统一,为群众权益“保驾护航”。首先,指导意见“登台”,身份界定规范化,妇女权益有保障。为破解长期以来农村妇女合法财产被侵犯的问题,蕉岭县引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规范明确了外嫁女、丧偶、离婚妇女等特殊群体的产权权益,确保农村妇女集体权益不挂“空挡”。蕉城镇黄田村支部书记徐育贤说道:“户籍在我们村的外嫁女、双女户等,每年都有资格享受分红。”其次,群众议定“唱戏”,界定工作民主化,各方权益得维护。各村充分尊重村民意见,以村民户籍或其所有承包地为基本依据,通过反复论证、逐一筛选,使村民的权益最大程度上得到承认和保障。广福镇广育村支部书记黄忠铎表示:“在成员界定中,我们召开了几场村民代表大会,熟悉村里情况的老党员、老村干也被请到现场共同讨论。”再次,身份追认“返场”,数据甄别精准化,权益保护成体系。为进一步解决因村庄情况不同、改革进度不一、沟通反馈不畅等原因造成的集体成员身份落空或重复问题,蕉岭县通过组织镇、村级改革负责人开展成员身份数据“对比看”、“回头看”,结合接受群众举报等形式,对界定出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最终排查,使集体成员的权益保障精准化、体系化。

(三)联点共建,重培试点,股权量化“厘清产权”

股权量化工作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及难点工作。蕉岭县坚持以群众认可为落脚点,分类试点,以点带面,突破股权量化工作瓶颈。首先,明确量化范围原则,“量化什么”有依据。产权制度改革不能“一改了之,吃光分净”。蕉岭县结合国家政策及县域各村经济状况、分红历史,在深度调研基础上召开股权量化工作培训会,明确了各村集体资产量化的范围,使股权量化有“有据可依”。“培训会使我们对集体资产量化的认识变得更加明确”,蓝坊镇蓝坊村支部书记陈世平说道。其次,分类试点股权设置,“怎样量化”有探索。作为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的核心步骤,蕉岭县坚持将股权设置的选择权交给群众,通过选择试点、分类施策、精准指导,引导群众探索出符合试点村实际的股权配置形式。如蕉城镇黄田村经村民协商,统筹结合户籍和集体土地贡献,单设个人股和贡献股,并在集体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公益金用于村庄再生产开支和公益事业发展。再次,完善推广试点经验,“如何推进”有途径。通过完善总结试点村股权量化经验,蕉岭县产权改革办公室与各镇、村负责人经过反复探讨,制定出《蕉岭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实施方案》,全面覆盖了股权量化工作的各个环节,给全县整体推进股权量化工作降下了业务指导“及时雨”。

二、精改细配,赋民以权,群众权益保障“面广效实”

保障群众权益是激发群众改革创造力的重要前提。蕉岭县在产权制度改革中下足“绣花功夫”,通过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改革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将改革“改”进了群众心里。

(一)厚植民意,群众洞悉改革脉络,改革不再“静悄悄”

蕉岭县全方位引导群众参与产权制度改革,有效保障了群众对改革的“知情权”,促改革之“火”燃遍蕉岭乡野。一是精筹细划,政策先行,群众对改革目的“入心”。为解决产权改革政策难落地的问题,蕉岭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副组长的坚强领导班子,通过全面研读政策、全域宣传政策、全程细化政策,使政策落实由“润物无声”到“掷地有声”,形成了“改革政策群众知”的改革主体基础。二是精研细议,协商共享,群众对实施方案“明晰”。蕉岭县以群众协商为“核”,以群众共享为“要”,使群众对改革各环节的实施方案晓之以理并烂熟于心,形成了“改革方案群众懂”的改革格局,各村各具特色的改革方案成为群众口中热议的热点话题。三是精施细审,民主“落地”,群众对改革过程“知情”。蕉岭县在改革中坚持规则民主、程序民主、参与民主,鼓励基层群众全程参与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量化工作,形成了“改革过程群众熟”的改革环境,使改革在群众的不断了解和理解中纵深推进。对此,广福镇党委书记陈国政谈到:“我们下功夫引导群众全程参与改革,就是要让群众知道改革是怎么改”。

(二)因势利导,群众创造改革智慧,改革不唱“独角戏”

蕉岭县充分赋予群众对改革试点方案的“自主权”,极大地激发了群众的改革智慧,让群众在改革中当家做主。一是“政策”指路径,界定方案群众定。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上,蕉岭县坚持“一刀切切不出真问题”原则,通过宣传相关政策,动员群众自主界定,使成员界定既符合村级实际又让群众满意。广福镇广育村支部书记黄忠铎说道:“广育村的成员界定通过开会反复讨论、表决,目前还没有群众对界定结果有意见。”二是“意见”定类别,股权设置群众选。股权量化工作是改革的重难点。蕉岭县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印发关于股权量化的县级指导意见,在为各村推进股权量化理清思路、指明方向的同时,将股权设置的决定权交给群众。广育村支部书记黄忠铎称:“经过村民代表决议设置的贡献股、孝心股等,都是大家根据指导意见摸索出来的。”三是“文本”定标准,组织章程群众拟。蕉岭县产权改革办公室全体成员分组下乡,分别与各镇负责人结对入村,将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章程的拟定方案文本放在“台面”上,与试点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面对面细致讨论、逐字斟酌,引导其规范做好建章立制工作。“方案文本如此精细,群众可以放心地商议拟定出我们自己的组织章程了”,广育村支部书记黄忠铎感叹道。

(三)纳谏听诤,群众督查改革落实,改革不算“糊涂账”

蕉岭县鼓励群众全面监督改革试点工作,广泛而有效地赋予群众“监督权”,让群众敢于对改革试点“挑刺”,使改革不掺“污泥浊水”。一是规范化建立村级台账,群众监督“由虚到实”。蕉岭县自全面推进清产核资起,便督导各镇、村规范建立村级台账,为民主决策保留“证据”,为群众监督提供“依据”,使群众监督不只是听少数人“嘴上说说”,而是“眼见为实”。如黄田村自清产核资工作开展以来每次会议、每个方案、每份名单等都有详细台账,群众可随时到村委会进行查阅。二是“陪同式”界定成员资格,群众监督“由点及面”。蕉岭县突破传统的群众监督只看结果的单一模式,在成员身份界定中引导基层群众“全程陪同式”跟进工作动员会、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结果公示等改革内容,让群众监督更加全面,不留死角。三是靶向式实施股权量化,群众监督“由表及里”。蕉岭县贯彻“一村一策”的改革试点思路,针对不同类型的村庄,通过“手把手”的帮扶,使群众对股权量化工作的监督不再只停留在工作表面,而是随着县、镇负责人与群众反复且不断深入的研讨,变得更加深刻、彻底、有效。

三、民改共进,以民为本,产权制度改革方能行稳致远

作为粤东地区的改革名县、农业大县,蕉岭县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思想,让群众参与改革、献智改革、监督改革,激发了人民群众推动改革的无穷智慧和力量,为深化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有益启示。

(一)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是稳推产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条件

时时问需于民,事事问计于民,以维护群众集体资产权益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导向,是蕉岭县顺利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的利器法宝。蕉岭县将改革重心全面下沉,通过政策宣传、全域动员、示范带动、试点引领等途径,带动群众参与改革全程,形成了“改之为我,我必参与”的改革效应,改革不再是“无土之木”。

(二)全面保障群众基本权益是产权制度改革的根本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始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蕉岭县勇奏改革试点之曲,广开方案选择之路,高敞群众监督之门,全面有效地保障了群众的集体财产权利和民主参与权利。归根结底,全面保障群众权益是将产权制度改革进行到底的目标和追求。

(三)因民施策是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的重要方式

农村普遍受村规民约、文化习惯、社会关系的影响较大,对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构成了不同程度的阻力和压力。在改革中因民施策,是有效冲破改革“中梗阻”,保障群众基本权益的重要选择。蕉岭县坚持“依民所需、依民定策、群策群力”的改革方法,通过分类试点,找到了农村集体成员权益保障的“最大公约数”,也避免了改革的“同质化”。

(四)群众评价如何是检验产权制度改革成效的核心要义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在推动改革中要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衡量标准。蕉岭县在改革试点的各个环节中,因民施策、赋民以权、以民为本,将群众评价贯穿改革始终,以群众认可和群众满意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改革进程符合客观实际,让改革成效经得起历史和群众检验。


相关阅读